浅析电子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1

浅析电子票据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票据是现代社会重要的信用支付工具,集汇兑、支付、结算、信用、融资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票据业务的显著特点是“低信用风险、高操作风险”。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现就票据业务发展中的存在几点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 票据风险日趋增强
  比如有信用风险,支付风险,风险等。现在最令人担心的就是假票风险。主要表现类型为:粗糙仿造类型,套写仿造类型,克隆仿造类型。可以直接通过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的辨别方法审查出票据的真伪。一查:即通过审查票面的“四性”——清晰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来辨别票据的真伪;二听:即通过听抖动汇票纸张发出的声响来辨别票据的真伪;三摸:即通过触摸汇票号码凹凸感来辨别票据的真伪;四比:即借助票面“四种防伪标志”比较来辨别票据的真伪;五照:即借助鉴别仪的“四个灯”来辨别票据的真伪 。为了有效的防范风险,针对三种类型的风险分析如下:
  1、粗糙仿造类型:汇票专用章略粗或略细、票据字母不符、 加红水纹不符、票面颜不符 河洛石刻
2012山东文综
、纸张大小略短、深透性印油仅在票据正面有扩散印象、出票金额大写处无渗透性油墨水溶效果、 微缩文字与真票行数不符、紫光灯下隐藏的行微不清晰。
  2、套写仿造类型:内容与真票一致、采用套写方式、字体和字符间距与真票不同。
  3、克隆仿造(此种类型票据为最新的也是最难以辨别的,该票据手段特殊,变造效果逼真,普通的紫外及放大等分析设备很难识别。)类型:采用连号票据变造 ;改动部分极少;欺骗性极强;纸张、油墨、印刷效果、特殊暗记等均和真票相同;传统的荧光、放大对比等手段基本无法识别真伪;查询系统无法辨别真伪。
坚硬的荒原  二、票据流通兑付仍不完善
  1、票据签发及流通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错误现象
  票据签章方面:签章不清、签章不完整、签章重复、签章不符合规范;
  背书过程方面:被背书人名称填写时涂改、填写错误、非墨水笔填写;
  金额方面:金额涂改、金额大小写不符、金额不清,由于上述种种错误,将会发生银行退
票和拒付,致使购货方的付款延误。
  2、现在的拒付理由,远远超出了以上经常出现的错误,银行往往针对大笔金额故意延迟付款,出各种理由予以拒付,降低了票据的使用效率。比如:签章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往往只能依据承兑行说不清楚就不清楚,书写被背书人名称也是,甚至有的能出理由说是因为粘单不符而拒付。
  三、人员培训(不仅需要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还需要对银行工作人员的培训)
  1、因为企业员工有的对票据的接触只是刚刚起步的过程,所以并不了解票据的使用,正确的背书,更不明白经济责任及利益关系,所以在流通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错误。例如:通常在填写被背书人名称时随意潦草;有的不知道应该怎样填写被背书人名称,导致票据背书全部错误;有的因为自己背书转让了,也在票据上签章了,但最终票据因为他在最初签章或背书原因遭到银行的拒付,需要他出具说明时,他因为不了解票据,所以他拒绝出具说明,导致票据的流通及发展的困难。
  2、银行工作人员往往因为对票据的不正确认识及为了考核业绩故意押票,影响了票据的
发展。比如,经常接到一些城市商业的票据在到期兑付往往就存在兑付困难的问题。记得有家商业银行的拒付理由是“粘单不符合规范”,可仔细看了又看也没什么问题,结果打电话过去咨询,他居然说以前我们也不拒付,后来有次他被他行拒付后,他们也开始拒付了。然而,背书过程中产生的拒付就更多了,比如背书过程中有字书写错误,有的商业银行不认可任何说明,必须要求企业在错误的企业在票据上再次签章,因为票据背书可能转让了十几手之多,托收时发现错误,要把票据寄给填写错误的企业可能性太小,只能从一个城市赶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去恳求企业再次签章确认,给企业带来的不便可想而知,也失去了用票的意义。
  四、规范性文件的迫切需求,能够明确票据的流通及相关规范的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于1995年5 月10日经第八届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集会讨论正式议决,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配置的又一重大效果,它标志着我国的票据行为将有法可依,这对我国的经济生长将起到积极的推行动用。总的来说,它充实思量了我国的现真相况,但是,随着我国和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票据业务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衍生了一些新的金融产品,使得《票据法》
陷于滞后。比如,上述的一些问题,也需要予以规范,才能使票据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及意义。
  五、电子票据的及时出现,可以很好的解决目前的问题,更能促进票据的发展及流通
  电子票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电子的票据可以如同实物票据一样进行转让、贴现、质押、托收等行为。传统票据业务中的各项票据业务的流程均没有改变,只是每一个环节的都加载了电子化处理手段,使我们业务操作的手段和对象发生了根本的改变。电子票据业务以成熟的网上企业银行为平台,将传统的商业票据业务与先进的网络银行技术相结合,创新出的一种新型支付结算工具,节约了人工成本,无空白票据遗失的顾虑,对于票据的风险可以有效直接的避免,以及上述所产生的流通中的错误及拒付问题可以有效的解决。所以,我们应该加强针对企业的电子票据业务宣传,大力推行电子票据业务。但是,电子票据业务的日益普遍开展,作为调解商行为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法之一——现行《票据法》,却是显得非常滞后,使得新出现的电子票据行为不能创建在执法的框架之内,也使得电子票据的流通等行为的执法基础处于“空缺”状态,大大束缚了今世商业市场的生长,因此,《票据法》的修订及相关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是摆在我们眼前的迫切的课题。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建成,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但在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一、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滞后对电子票据业务开展有一定的影响
燃烧着心中不灭的光
    随着电子票据业务的开展,现行《票据法》已滞后于电子票据发展的要求,如目前缺少相关法律条文对电子票据的流通行为进行规范,不利于电子票据市场的长远发展。一是现行《票据法》对于商业汇票”书面形式”的规定需调整。传统的银行票据业务主要依靠当事人书面形式的签字或盖章。我国《票据法》第一章“总则”对在票据上的签章有着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电子票据的签发和流通是在虚拟的网络上实现的,采用的是无纸化的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的签章,只有通过电子签名的形式来实现。因此,必须首先明确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以保证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二是电子商务配套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以提高电子票据流转的安全保障。传统银行业务中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票据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转让,贴现,兑付等)如何在电子介质中应用,出现纠纷后电子形态的证据
如何被法庭所接受等问题,是电子票据发展过程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二)现有电子票据业务办理模式对电子票据流通性未形成有效支持
    全流程电子票据业务处理须由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的三部分电子化系统共同完成:一是银行间票据市场的电子服务平台ECDS;二是金融机构企业网上银行系统;三是金融机构内部票据业务电子管理系统。在金融机构电子票据业务从承兑、贴现、转贴现到资金划付的全流程业务具体办理中,则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实现内部票据系统与ECDS的数据对接;二是金融机构必须能为企业客户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同时企业客户也愿意接受企业网银业务。在以上基本条件满足后,才基本确立了“企业网银+ECDS”的电子票据业务办理模式。当前这一模式对电子票据流通性和业务范围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三)电子票据交易中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一是因为电子票据在网络上交易,公开化程度较高,操作人员和信息使用者干预系统的机会增大,加上使用的是公用通讯线路,系统面临的安全隐患必然增多。无论是有意攻击还是无意的误操作,都将给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带来巨大损失,增大企业、银行经营的风险。
六氯苯二是由于电子票据业务处理的原始记录以电子凭证的方式存在和传递,工作人员因疏忽、失责或不法之徒通过改变电子货币账单、银行结算单及其他账单,都有可能将财产的所有权进行转移。
    二、建议
  (一)修改完善票据法律制度,构建更有利于电子票据业务开展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一是尽快扩大司法解释,有必要扩大对于《票据法》中相关票据业务的法律解释,丰富实践中“书面形式”的内涵和外延,使其对票据业务的保护范围由以纸面票据为工具的支付结算,扩大到以数据电文为基础的电子票据支付结算。二是要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除了在法律上要明确电子签名和手工签名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外,还必须从电子签名的技术特征出发,制定电子签名的使用规范。
  (二)完善电子票据安全运行体制,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体系结构设计
    一是要有一个法律认可的权威认证机构,对银行网上业务的准入从技术上、制度上。管理上进行安全鉴定和认证,对客户自身的信誉度进行评价,防止恶意侵占银行资金的行为,
把好入市关。二是要建立健全网上银行安全防范体制,严厉打击利用电子票据进行金融犯罪的行为;三是要加强对网上银行日常业务的监督,督促网上银行切实遵守有关法律制度,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运行;四是要明确银行与客户在维护电子票据业务安全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在出现风险时银行与客户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总结电子票据推广应用经验,促进电子票据业务均衡发展
一是总结金融机构在创新发展电子票据业务方面所取得的经验,研讨电子票据在流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因网上银行电子票据业务模式差异而影响电子票据转贴现流通性等方面的问题,应统一认识并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电子票据转贴现市场加快发展;二是加强电子票据应用引导,由人民银行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或鼓励各金融机构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开展票据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电子票据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电子票据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的宣传介绍,提高相关行业企业对采用电子票据作为,支付结算工具的认可度,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扩大电子票据应用体。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2:21: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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