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犯罪调查报告

中国犯罪调查报告
内容摘要:本文是一篇基于实践真实案例的调查报告。文中选取近年来破获的100沥青混合料车辙试验起典型案件作为样本,归纳总结我国目前犯罪的总体情况,分析我国犯罪的主要趋势和作案手法,探讨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尝试提出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建议。
关键词:反 犯罪 类型分析青山事件 调查
(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为。近年来,随着走私、、腐败等上游犯罪的日益增多,与之相伴随的犯罪问题在我国日渐突出,不仅破坏了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开展反工作以来,不断建立健全反法律制度,加强反监管和监测,推进反国际合作,调查和破获了一系列犯罪大案要案,为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面,本文选取了近年来我国破获的100起典型案件[1]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总结我国目前犯罪的总体情况,分析我国犯罪的主要趋势和作案手法,探讨其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并尝试提出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建议。
一、我国犯罪的总体情况
从总体情况看,我国犯罪数量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从地区分布看,经济发达或者沿海、沿边地区的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从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来看,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
(一)我国犯罪逐年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理论上,我们无法统计出我国犯罪案件的真实发案数量,因此我们选择从破案的角度来近似分析我国犯罪的发案情况。统计显示,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涉案金额不断提高。其中,2008年协助破获涉嫌案件203起,涉案金额1883.7亿元,破案数量是2007年的2.3倍,涉案金额是2007年的6.5倍。扣除这些年反部门的工作努力因素,以上数据从侧面反映出了我国犯罪发案数量在总体上逐年上升,同时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二)我国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或者沿海、沿边地区。统计显示,犯罪
的地区分布与各地的经济发达程度基本呈正相关,同时沿海、沿边地区的地缘特点在犯罪活动中也有明显表现。例如,从人民银行协助破获案件地区分布看,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浙江、四川、辽宁、江苏等地。其中,广东地区破获的涉嫌案件最多,约占总数的33%;其次是福建和浙江,分别约占总数的13%和9%。
(三)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活动必然与其上游的违法犯罪活动紧密联系。统计显示,人民银行协助破获的案件主要涉及及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偷逃税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金融等犯罪、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等。其中,及非法买卖外汇活动最多,约占破获案件的59%,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辽宁、浙江等地;以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为代表的各种危害税收征管犯罪也是破获案件中的主要类型,约占总数的9%,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华中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再次为犯罪,约占典型案件的8%,这其中以金融为主;此外,近两年,各种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主要有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约占典型案件8%。此外还涉及一系列《刑法》191条所规定的典型上游犯罪,如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其中,犯罪约占6%,主要集中在云南及广东地区;走私犯罪约占5%,主要集中在
东南沿海地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约占4%,主要集中在国有控股企业及金融领域。
二、我国犯罪的主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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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民银行破获的案件反映的情况看,我国犯罪活动在未来主要有三大趋势:
(一)在地区分布上,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经济不发达地区蔓延。早期的犯罪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以广东、福建等地的活动最为典型。协助不法分子将非法资金转移出境,是腐败、、走私等犯罪活动的重要渠道。然而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的犯罪出现了向内陆经济不发达地区蔓延的趋势。笔者认为,出现这种趋势的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犯罪的上游犯罪逐渐向内陆蔓延。例如,犯罪已经在全国范围内蔓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在部分内陆地区十分猖獗、走私犯罪团伙开始与内陆企业结成黑产业链,与之相伴随的必然是大量的活动。此外,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犯罪在内陆地区并不鲜见,从而成为犯罪“黑金”的主要来源。
其二,内陆地区相对宽松的环境给提供了便利。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政策
的推行,内陆地区纷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本地经济和产业。这其中,不乏分子将黑钱转移到内陆地区,利用当地宽松的投资和监管环境,以投资为名从事活动。
其三,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不断加强。近几年,东南沿海地区越来越注重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金融稳定,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分子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统计显示,经过连续几年的重点打击,沿海地区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遏制,很多就将部分“高风险业务”(如提取现金、对公账户向个人账户转账等)转向内地完成,从而催生了“非法结算型”的出现。
(二)在涉及上游犯罪类型上,涉众型犯罪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早期的活动涉及的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犯罪和走私犯罪领域。然而统计显示,目前涉及以下两类犯罪的活动开始增多:
其一是涉众型犯罪案件。近几年,非法传销、以及各种“黑基金”案件层出不穷,例如北京亿霖木业案、万里大造林案等,不法分子利用各种不实宣传,骗取公众大量资金。此类案件涉及广大公众利益,极易引发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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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的涉案人员包括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等,案件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证券期货、交通运输等领域。例如,在重庆晏某受贿案[2]中,晏某利用担任巫山县交通局长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贿赂2000多万元。
(三)在犯罪方式上,手法日趋复杂多样。早期的分子往往通过现金走私等传统方式进行。但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看,犯罪的手法已经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这点将在下面详细说明。
三、我国犯罪的主要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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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获的案件反映出的情况看,目前我国犯罪的手法层出不穷。其中主要的手法表现为以下几种:
(一)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例如,在上海潘某团伙案[3]中,潘某就利用其控制的数十个银行卡账户帮助台湾犯“阿元”转移网上银行赃款,掩饰其赃款去向。再如,在北京丁某职务侵占案[4]中,丁某为接受好处费,持因私
护照专程前往香港开立个人账户,作为过渡账户转移非法资金。这样既可以逃避境内监管部门的关注,同时也可以利用香港特殊的经济金融环境掩盖其非法活动。
(二)通过,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往往利用账面“对冲”平衡境内外两地资金,在无跨境资金流动的情况下,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从而逃避针对外币的反监测措施。在厦门远华(赖昌星)案等重大案件中,都在跨境活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例如,在福建泉州蔡某案[5]中,蔡某等人就通过将在菲律宾的制所得秘密转移到了境内。
(三)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行为。现金交易可以割断资金链条,从而给后期的调查带来巨大困难。例如,在广西北海黄某案[6]中,黄某在广州和深圳控制了大量的账户,其进款或出款都采用现金交易方式,这样就利用现金交易的特殊性消除了交易痕迹。同时,在广州和深圳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一个银行账户一年发生几千万甚至上亿资金交易都不足为奇,就是这里发达的经济环境为黄某的活动提供了绝佳的隐蔽。
(四)灵活使用各种金融业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案例显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通
存通兑等金融业务可以给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但同时也往往为犯罪分子所青睐。例如,在上海罗某特大案[7]中,罗某等人灵活使用现金本票、电话银行以及通存通兑等方式转移资金,还有意将交易分散在各银行的多个网点多名柜员处办理,以逃避银行的关注。在福建泉州蔡某案中,蔡某等人则熟练掌握了网上银行、自助银行和POS机等金融服务设施,使用银行卡迅速转移黑钱。
(五)通过设立企业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通过开办公司企业,可以将非法所得投入企业的合法经营中,从而达到的目的。此外,有的不法分子大量开设空壳公司,目的就是通过频繁复杂的转账交易转移赃款,掩饰其来源和去向。例如,在开平中行“10·12”案[8]中,许某犯罪集团首先在自办企业,为活动设立接应据点;后期在境内设立了20多家公司实体,并开立大量账户,专门用于存放挪用的公款及其他非法所得。
(六)通过各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在一般的活动中,往往都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例如通过跨境转移赃款的手续费等),但通过投资活动不仅可以达到的目的,有的甚至可以保值增值,因此更符合犯罪分子的需求。例如,在四川成都杨某金融案[9]中,该案犯罪团伙通过其前台公司和控制的其他公司账户,投资
房地产、加油站、证券等;还将部分资金用于购买矿山、水电站等,共形成非法资产上千万元。
(七)通过赌博等活动清洗犯罪所得。近年来,政府高官涉足豪赌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事实上,赌博活动不仅是腐败分子挥霍享受的方式,同时也是一种的重要途径。例如,在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第一案”[10]中,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某利用职权便利,贪污和挪用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上亿元,并通过汇往澳门,供其赌博挥霍。此外,等合法活动也可能被分子利用,例如河北邯郸农行金库被盗案中,两名案犯就将盗窃所得的5100万元中的3400万元用于购买,虽然未能得逞,但也为业的健康发展敲响了警钟。
(八)通过进出口贸易掩盖非法利润。这种方式往往与走私犯罪相关联,通过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低价报关等方式偷逃关税,并掩盖非法所得。例如,在江苏无锡段某等人走私案[11]中,交易双方先谈好购销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然后由供货方开具低于实际金额的假合同发票用于报关,购货方根据报关金额通过正常的一般贸易项下付汇汇出国外,同时核算出少报货款部分差价金额,通过设立若干个人账户,要求进口货物的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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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单位将真实价格与低报价格差额部分的走私货款打入这些账户,然后经多次转手出境支付给供货方。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2:25: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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