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福建移民对台湾的影响

清代福建移民台湾的影响
大陆汉人移民台湾岛定居开发始于明代中后期,清代统一台湾后,设置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管辖,闽粤沿海地区出现了大规模移民入台垦殖热潮,台湾由烟瘴之地一跃而成为清代的米糖生产基地。大陆移民进入台湾后,必然会和分布在岛内各地的土著居民发生交流与冲突。移民一开始在台湾的锐意垦拓受到了土著居民的抵抗,汉番矛盾比较尖锐,后来在汉族移民的不断强力开垦下,原先居住于西部沿海平地的平埔族最先逐渐,一部分“生番”逐渐转变为熟番,另一部分则退守内山,仍保持原有生活习惯。汉族移民与台湾少数民族的关系说明,清代边疆国土资源的开发是各民族在长期交流往来的基础上共同完成的,移民与少数民族共同推动了中华民族边疆地区的社会发展。
一、台湾地处东南沿海,是祖国边疆地区最重要的海岛,自明代开始,大陆与台湾的往来已十分密切,此时文献称台湾为“东番”。清代对台湾土著居民的称谓除沿用明代“东番”名称外,在官私文献中还有“番族”、“土番”的称谓。对居住于平地并已逐渐者的土著居民称为“熟番”、“化番”或“平埔番”,即平埔族,对居住于山区尚未者的土著居民则称为“生番”、“野番”或“高山番”,即高山族。
生番与熟番只名称已成为清代官府对台湾土著居民共通使用的一种行政性用语。对其划分问题,主要以归化为依据,雍正六年(1728)九月,台湾总兵王郡奏称:“台湾自我朝开辟以来,则有生、熟二番。其向西一带山脚服役纳课者为熟番;而分散居山不入教化者为生番。……各种生番,其每社多则百余人,少则数十人,性虽嗜杀俱皆不识不知,而所怯者惟与炮耳。”王郡奏折说明,清代对生番、熟番的界定颇为明显,生番是指不服从官府统治、不服役纳课者,而熟番则是指服役纳课、服从官府统治之人。随着汉人移民与熟番的垦殖不断深入,生番与汉人及熟番的矛盾愈益激烈,生番杀害汉人的“番害”、“番乱”事件层出不穷,雍正年间最为频繁。正因为生番不断杀害汉民,清朝改行生番隔离政策,对之采取的措施就是“惟与炮耳”的武力镇压。与此同时,为了减少番汉间的冲突,清朝划定汉番界线,阻止汉人与生番的接触,在番界上设立界石,派兵驻守。事实上,汉番界线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变更,也就是说,随着汉人对生番土地的不断越界侵垦,政府往往都承认其垦殖事实,番汉界线就不得不重新划定。自清初至日据时代,汉番界线一直在变动之中,汉人垦殖的区域越来越大,而生番的生活区域反而愈加窄小,汉族移民与土著居民之间发生冲突势成必然。
运筹与管理
台湾移民与土著居民关系的紧张引起了官府的高度注意,乾隆中期以前,台湾西部海岸平
原的平埔族原有土地在汉族不断垦殖下,已几乎流失殆尽,随后清廷重新配置平埔族土地于西部平原东侧沿山附近生番边界一带,加以保护,并利用平埔族“熟番”防守“生番”的出草杀人及镇压汉人在台湾的动乱;对高山族的“生番”则实行消极的隔离封禁政策,直到晚清才对番地进行积极的保护开发。清代对台湾土著居民的管理,往往根据其教化程度,对熟番设官管理,“台湾僻处海外,向为土番聚居。自归版图后,遂有生、熟之别。生番远住内山,近亦渐服教化,熟番则纳粮应差,等于齐民。凡社中皆择公所为舍,环堵编竹蔽其前,曰公廨(即社寮),通事居之,以办差遣。土官之设,系众番公举,大社四、五人,小社二、三人,给以牌照,各为约束。”所谓“内山”大约是指汉人绝少进入之地,“凡山之绵缈阻绝、人迹不到者,统称内山”。而这些内山大多居住着“生番”,他们与汉人接触不多。史实表明,台湾土著居民的并非由清朝官府直接推动汉番融合的结果,主要是汉族移民一开始不断向熟番占垦租赁土地耕种,与平埔族发生冲突、交流到逐渐融合,然后又逐步与“生番”发生往来,从而导致台湾土著居民的出现多个层面的现象,形成熟番、半熟生番和生番的格局。熟番已基本,半熟生番则处于向转变的阶段,生番则基本保持原有的生存状态。半生熟番正是一部分生番在与汉人和熟番的不断交流往来中,一步一步地向熟番转化,他们开始改变原先以“捕鱼猎兽而食”及“不知耕作”的游牧生活逐渐向半生
熟番“亦知耕种”的农耕生活转变,但又不时发生杀人行为。还有一部分生番则仍然固守着原有的生活传统,保持着“凶悍”的习性。官府在早期是尽量阻止汉番来往,即使后来容许汉人开垦番地,也更多的是对汉人已开发的既成事实之肯定。
清代台湾在移民社会形成之前,理论上讲,台湾的土地均属于当地土著居民所有。汉族移民入台实际上是分享与占有了土著居民的土地和生活资源。随着移民数量不断增加,土著居民土地被汉族侵垦不断增加,汉番冲突日趋激烈。清代移民在台湾土地开发基本上是循着从台湾西部海岸的南部地区,不断向北部和中部地区挺进,因此,早期汉人与台湾土著居民的接触与冲突主要是平埔族。清前期,平埔族约有150余社,分布在台湾西部平原及丘陵地域,在汉族入台之前,凡海拔在500米以下的土地,均可视为平埔族的原居地。至道光初年,在移民不断占垦土地压力下,平埔族被迫放弃故居地,举族迁移,向埔里盆地、宜兰平原迁徙,并将原居住的“埔眉番”(泰雅人与布农人)逐进山中。而平埔族因与汉人长期的杂居共处,其社会经济已过渡到以农耕为主、狩猎为辅的状态,其种植的旱稻颇有名气,光绪《台阳见闻录》卷下《番部·饮食》记载:“熟番种植,多于园地。所种悉
叶冬松简历旱稻、白豆、绿豆、番薯。又有香米,形倍长大,味甘气馥,每岁所种止供自食,价虽数倍不售也。”是书《番部·香米》又载:“熟番多于园中旱地种稻,粒圆而味香,名曰香米,又名大头婆,甚为珍重”。土著对稻作农耕十分重视,乾隆时巡台给事中六十七著《番社采风图考》记载:“郡邑附近番社,亦三、四月插秧。先日猎生酹酒祝空中,占鸟音吉,然后男女偕往插种,亲党饟黍往馌焉”。平埔族农耕种植业的普及,与汉族移民不无关系,乾隆十年(1745)范咸纂修的《重修台湾府志》卷22《艺文·记》载有陈梦林的“游北香湖记”称,此时汉番已联合修建水利工程,发展灌溉农业,北香湖“自台斗坑凡数折,而汇县治之众流,黛蓄膏渟,广可三、四亩,修如其广数十倍,汉人与土番合筑为陂。其下,西出北社尾,灌田凡数百顷。”汉番的交流,也逐渐改变了土著居民的某些习俗,康熙《诸罗县志》卷8《风俗志·番俗·服饰》记载:“土番初以鹿皮为衣,夏月结麻枲缕缕挂于下体,后乃渐易幅布。”数年来,新港、萧垄、麻豆、目加溜湾“诸番衣裤,半如汉人”。
台湾移民开垦土地,除了自然环境恶劣外,移民还要面对与汉人交往过少的土著居民挑战。清代台湾“生番”主要以狩猎为主,狩猎又叫“出草”,狩猎武器较简单,主要是标和弓箭,因此,狩猎时需集体围捕猎物,康雍时的《台海使槎录》卷8《番俗杂记·捕鹿》载:“鹿场多荒草,高丈余,一望不知其极。逐鹿因风所向,三面纵火焚烧,前留一面,各
番负弓矢、持镖槊,俟其奔逸,围绕擒杀。”随着汉人向山区的不断进发,“出草”习俗发展为猎人首,据光绪《新竹县志初稿》卷5《风俗考·番俗》载:“内山生番或数十家为一社,或百十家为一社;各社皆有土官、有壮丁。除妇女而外,其壮丁皆备鸟铳,听土官呼召,兼习强弩短刀。凡有出草(杀人曰出草) 及战斗,长于埋伏掩袭,不知步伐止齐之法,出没茂林丰树中。”这则史料出处较晚,但却明白说明“杀人曰出草”的事实。而生番杀人由来已久,乾隆时范咸纂《重修台湾府志》卷16《风俗·番社通考》记载:“生番素喜为乱……其俗尚杀人,以为武勇。所屠人头,挖去皮肉、煮去脂膏,涂以金,藏诸高阁,以多较胜,称为豪杰”。蓝鼎元在《东征集》卷4《复吕抚军论生番书》也谓:“生番杀人,台中常事”。而移民遭生番杀害的增多,恰恰是由移民开垦的深入逼近生番造成,“内山生番野性难驯,焚庐杀人,视为故常。其实启衅多由汉人,如业主、管事辈利在开垦,不论生番、熟番越界侵占,不夺不餍;复勾引伙党入山搭寮,见番弋取鹿麂,往往窃为己有,以故多遭杀戮。又或小民深入内山抽藤锯板,为其所害者亦有之。”客家人《渡台悲歌》也对此有记录,“抽藤做料当壮民,自家头颅送入山,遇到生番铳一响,燃时死在树林边;走前来到头斩去,无头鬼魅落阴间”。一些地方因接近生番,即使已初有开发,但在生番的抵抗进攻下,汉人只好撤退,范咸《重修台湾府志》卷1《封域》载,罗汉门附近“沃衍平畴,极目
数十里”,汉人在此建立了外埔、中埔、内埔三个村庄,汉番杂处,“继以远社生番乘间杀人,委而去之。今则茀草不可除矣。”雍正时期,生番杀人不断增多,官府不得不出面干涉,史载:“水沙连,旧为输饷熟番。朱逆乱后,遂不供赋。其番目骨宗等自恃山溪险阻,屡出杀人。逮雍正四年,复潜踪出没,恣杀无忌”。官方出动军队进行镇压,“擒获骨宗父子三人,搜出藏贮头颅八十五颗”。直到光绪年间,恒春县的尖山、水坑一带,“仍有凶番屡出杀人,割去头颅无虑数十,并杀高仕佛汛官林武兴及防兵一名,焚毁汛房”。需要说明的是,一些生番杀人,有时又与汉人中的“番割”引导有关,据道光《重纂福建通志》卷140《宦绩》载:“番割者,汉人通番语,窜内山娶番妇,时引生番劫掠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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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台湾的民番之争大多因移民垦拓土地而起,而台湾的垦殖往往是大户出资向官府申请垦照,然后招佃开垦。所以,乾隆九年(1744),朝廷下令禁止赴台文武官员乘机设立庄田招佃开垦,“朕闻台湾地方,从前地广人稀、土泉丰足,彼处镇将大员无不创立庄产,召佃开垦以为己业,且有客民侵占番地,彼此争竞,遂投献武员,因而据为己有者。……是以民番互控之案,络绎不休。若非彻底清查,严行禁绝,终非宁辑番民之道。”他下令严查且永行禁止。实际上,这一禁令并没有被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官上报朝廷时对侵界垦殖多有意回避,乾隆十七年(1752)彰化县发生“生番骚扰村庄、杀死兵民”事
件,乾隆下令调查原因,结论为:“细察此次凶番残杀兵民,其为因奸民占种番地,熟番逞凶焚杀,已无疑义”。但此前“该郡文武禀报犹以事出生番为言,与提臣查覆情形迥异;始终欲以生番焚杀掩其致衅之由,且听信通事张达京诡言嫁祸,粉饰欺朦。参请严办,以重海疆”。而文武官员禀报的内容,之所以与提臣调查事实不符,极有可能官员本身就设有庄田。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随着清代汉人移民的不断入台,土著居民由原来的主体族,逐渐在大规模的移民压力下,成为非主流体,汉人则上升为台湾主体民族。土著居民身份地位的变化,尤其是汉人的土地开发日益接近“生番”境界,汉番之间矛盾更为突出,雍正年间,浙闽总督高其倬上奏称:“番人焚杀一节,此事情节中有数种:一则开垦之民侵入番界及抽藤吊鹿,故为番人所杀;一则番社俱有通事,通事刻剥,番人愤怨之极,遂肆杀害,波及邻住之人;一则社番杀人数次,遂自恃强梁,频行此事,杀人取首,夸耀逞雄。”汉人强入番界以及通事的刻剥引发了“生番”对汉人的仇杀,以致汉人有“自来番性嗜杀”之印象。由于移民渡台源源不断,汉番的居住地已呈犬牙交错地交合在一起,康熙三十三年(1694)纂修的《台湾府志》卷1《封域志·疆界》载,南路“矶以内诸社,汉、番杂处,耕种是事”。这类记载在台湾地方文献中俯拾即是。汉人的不断进取直接危及土著居民的生活范围,双方仇杀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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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曾一度计划将民番分离,乾隆十年(1745)户部议奏:“台郡民番错壤,经福建布政使高山会同巡台给事中六十七彻底清查,断以民地归民、番地归番,各相允服”,得到皇帝批准。但从移民的开垦来看,这一政策收效甚微。直到晚清,番人与汉人冲突仍不时发生,刘铭传云:“今刘朝带所开之地,仅老狗社与加九岸番毘连,加九岸仇杀居民,缉凶未获”。
面对台湾土著居民的仇杀,汉人在开发过程中也不断加强自卫能力,这在噶玛兰的开发过程中表现最为明显。道光《噶玛兰厅志续补》卷下《艺文》记载了姚莹的《噶玛兰原始》称:“噶玛兰本名蛤仔难,在淡水东北三貂、金笼大山之后,社番地也。……其始番居不知开辟,杂处深林水窟之中,捕鱼打鹿而已”。康熙时已有汉人与之零星市易,乾隆三十三年(1768)民人林汉生始召众入垦,但“为番所杀。后或再往,皆无成功”。直到嘉庆元年(1796)才有漳浦人吴沙率乡勇200余人作后盾,招漳、泉、粤三籍流民入垦噶玛兰,“初入,与番日斗,彼此杀伤日众”。可见,吴沙对噶玛兰开发是在“乡勇”保卫下,通过与土著居民斗争而逐步展开。移民对噶玛兰开垦的深入,造成土著居民不断减少,顺治年间噶玛兰族有9770人,嘉庆十五年(1810)仅为5540人(包括彰化徙来流番990人),道光元年(1821)为5569人。土著的减少,既有可能是被不断的结果,也有可能迫于汉人压力
而向外迁徙。但无论是那种情况,土著居民都受到了移民的侵欺,曾任噶玛兰通判的柯培元作《熟番歌》对此描述:“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贱如土。强者畏之弱者欺,毋乃人心太不古。熟番归化勤躬耕,荒埔将垦唐人争。唐人争去饿且死,翻悔不如从前生。传闻城中贤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鸟语无人通,言不分明划以手。诉未终,官若聋,窃窥堂,有怒容。堂上怒,呼杖具,杖毕垂首听官谕。”移民对番地的侵垦及其官府对汉人的袒护,都使得土著居民生活区域和人数规模在不断缩小,番人尽管想通过官方途径去解决纠纷,但遇到的汉人官员又往往多袒护汉人,番人因此败下阵来,最终增加了他们对汉人的仇视心理。噶玛兰开发过程中盛行的结首制,就是移民遭遇土著居民竭力反抗的结果。所谓结者,是指具结于官、通力合作、维持秩序的一种开垦组织,既是一种拓垦组织单位,也是一个具有界址的空间单位,结首制与武装联在一起,“全台虽各有生番之害,惟兰地实逼处此,其害尤甚”。正因如此,移民才组成结以自卫,道光《噶玛兰志略》卷1《建置志》载:“时以十数丁为一结,数十结为一围,凡五围二十三结”。可见开发之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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