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性材料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绵阳鑫磁电子有限公司
磁性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建设单位:绵阳鑫磁电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成都西交扬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亲戚聚会发言图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一)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国发[2005]40文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2019年10月8日,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
贤妻良母电影日本[2019-510703-35-03-396546]FGQB-0166号”准予本项目备案。
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1)与绵阳市总体规划及经开区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经开区塘坊大道677号积家工业园。根据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和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本项目所在位置均规划为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租赁绵阳市经开区积家工业园3栋1层H区和3栋2层H区厂房,共1082m2。积家工业园已于
2015年1月20日取得由绵阳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15]42号),并于2014年9月24日取得由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绵城国用[2014]27659号),明确其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磁性材料生产项目,属于工业类型项目,建设符合规划。
信息学
本项目所在厂房已于2014年4月18日取得了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对绵阳1 21251 2
响报告书的批复》(绵环审批[2014]45号),并于2016年10月1日通过验收,取得由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市经开区积家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绵阳市经开区积家工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4#标准厂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绵环验[2016]338号)(见附件)。
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绵阳市总体规划及经开区总体规划。
(2)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内,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15]176号),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产业定位为:以数字家电、化工、环保与机械制造产业为主导,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
料、包装、物流和机械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①鼓励入园行业:i.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项目;ii.与园
服务质量模型
区主导产业相配套产业,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②禁止入园行业:i.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ii.禁止引入皮革、屠宰、造纸、制药、印染、焦化、黄磷、冶金类企业。本项目为磁性材料生产项目,为与园区主导产业(机械制造、新材料)相配套产业,属于园区鼓励类。
综上,本项目符合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园区规划。
(3)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法律、规范符合性分析检验检疫局英文
①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1
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基本情况符合性
1VOCs 防治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
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6个省(市)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属于VOCs 防治重点地区
2VOCs 防治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 污染防治本项目为磁性材料不属于
VOCs 防治重点行业
3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VOCs 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为醇类
属于重点污染物4环境准入要求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本项目不属于VOCs 排放重点行业,产生的VOCs 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少,且已采取倍量削减替代方案,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准入要求5
强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细化VOCs 产生和排放环节无组织控制措施要求,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本项目采用密闭喷塑feidian03
房、密闭上胶设备减少无组织排放,企业建立自行监测、台账记录、信息公开、提升管理等
要求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
②与《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符合性分析
2018年4月25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四川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以下简称方案)》,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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