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艺术与文学的比较作者:赵欢让郎庆田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12期 摘要:音乐与文学同属艺术范畴,文学的审美价值体现在语言含义上,而音乐的审美价值则体现在音调的抑扬顿挫。表面上是毫不相关的两种文艺类型,然而在艺术本质上,两者是共通的。他们可以表现着共同的主题,情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音乐是流动的文学,文学是凝固的音乐。本文将从音乐艺术与文学的自身特点与联系着手,探讨两者是如何在互相影响中不断发展与完善的。
关键词:音乐;文学;融合;联系
[中图分类号]:G04 [文献标识码]: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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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美国科瑞1002-2139(2012)-12-0241-01
超市品类管理 一、音乐与文学的艺术特征
1、音乐及其艺术特点
音乐是以声音为其表现手段的一种艺术形式,是以有组织的音为材料完成的一种音乐意向的塑造。音乐作用于人的听觉,引发人们的种种体验和联想,使人步入艺术审美天地,并从中获得某种精神享受和满足。
(1)音乐是声音的艺术,作为音乐艺术表现手段的声音,是经过作曲家精心创作出来的,不同于自然界的其他声音,音乐的声音是非自然性的。
(2)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只能诉诸人们的听觉,所以音乐是听觉的艺术。
(3)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在所有的艺术形式中,音乐是最擅长抒发情感,最能拨动人的心弦的艺术形式。
云南沉香(4)音乐是时间的艺术音乐要在时间里展开,在时间里流动,首先要从细节开始,从局部开始,直到全曲奏(唱)完,才能留下整体印象
2、文学及其艺术特点
文学是指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借助各种修辞以及表现手法形象化地反映客观现实的艺术,
包括戏剧、诗歌、小说、散文等,是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不同的形式(体裁)表现内心情感和再现一定时期或者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