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权力与生命政治——福柯的暴力社会学思想评述

暴力、权力与生命政治
湖北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
作者简介:周锦章(1980—),男,社会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人类社会普遍存在各种各样的暴力现象,尤其是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估计有上亿人死于两次世界大战、种族大屠杀、和各种各样的社会。与前现代时期一个人较大可能因为他所处的地域被杀害不同,在现代社会,人们往往因身份而成为屠戮的对象。种族灭绝等现代暴行并非文明进程的异数,它只可能出现在现代社会。启蒙的现代性遗产孕育了宏大且往往互不兼容的创造理想社会的意识形态蓝图,现代性提供了高效的官僚机构,科学和技术理性则为实现这些宏大远景提供了条件。总之,现代性及生命安全成为数以百万计的人遭受有组织且持久的大规模暴行的关键所在。为了保护自身,现代国家或体常以安全的名义肆无忌惮地暴力相向。这意味着现代社会的暴力都具有生命政治的特征:即为了加强对人们生命政治的管理使上述暴行成为可能。
自19世纪以来,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埃利亚斯乃至吉登斯等社会学家,纷纷从各自的理论旨趣出发阐释暴力的性质、功能或合法性,目前已经积
累了丰富的文献。但概览之下不难发现,在众多所谓“暴力社会理论概述”的论著中,福柯的思想居然处在边缘的位置。间或有所提及,大多也只是聚焦于《规训与惩罚》开篇的酷刑便“点到为止”。实际上,
无常观在福柯的思想中,对暴力的理论关切始终占有一席之地。尤其是在20世纪大部分的时光里,福柯的理论为人们思考暴力提供了最为广泛的概念框架,但社会思想史对于福柯的暴力观仍缺乏梳理。因此,详细考察福柯的暴力社会学思想大有裨益,它是我们尝试对绵延不断且愈演愈烈的暴力实践进行批判和反思所不可或缺的工具。从20世纪70年代起,福柯就开始研究权力与暴力的关系,以及政治实践介入作为理性组织对象的个体和人口复杂生命过程的方式。他始终念念不忘权力形式将生命自身安全和社会秩序作为其目标从而纵容暴力实践的方式。
本文主要从两方面展示福柯在这方面的思考。第一部分,笔者将强调福柯对于暴力本体论的历史批判。福柯理论的核心目的,正是质疑许多我
庵埠中学——福柯的暴力社会学思想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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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89)
周锦章
摘要:福柯的暴力社会学思想是对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顽疾——暴力实践进行批判和反思所不可或缺的工具。在福柯看来,暴力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依赖于权力的理性、目的和具体情境中的实践。通过分析现代生命政治的理性,福柯认为生命政治是国家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并据此对以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之名进行屠戮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的思考。
关键词:暴力;权力;生命政治;福柯中图分类号:C91-0;D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477(2018)02-0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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