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鲜为人知的东北抗日政权作者:魏宏运来源:《百年潮》2012年第07期 1933年4月,东北抗日前线诞生了一个特殊的抗日政权,称“华东共和国”,只是因日军严密封锁,南京国民政府又对东北人民抗日斗争冷漠对待,置若罔闻,华东共和国鲜为人知。在那民族灾难惨烈,民众拼死抗争的时候,竟有此一振奋人心的抗日政权成立,是不应该被遗忘的。 要了解这一抗日政权产生的梗概,可翻阅1933年7月23日《申报》。《申报》是根据东北去上海的人士所携带的伪满《大同日报》6月14日、15青蛙连连看日所载信息刊登这一惊天之事的。报道的题目《异哉所谓华东共和国》虽以疑问口气出现,副标题却用三行字标明:
abs223声明本民族自决积极抗日
采开放主义欢迎各国赞助
订定约法并决定实行民治
文章还用2000余字的版面介绍其组成和首脑人选及《告民众书》《告各国书》《临时约法》。7闽南语电影月26日,天津《益世报》根据同一来源,以《何来华东共和国石家庄化肥厂?》为题刊登这一信息。并以副标题对这一政权的性质作了明确的表述,即:外滩画报“设于三省东部山中标橥抗日;声明民族自决,欢迎各国赞助;祖国收复失地后即来归。”1933上海 国企改革年8月21日,《中央周报》登载同一内容,题目为《可注意之华东共和国》。1933年8月14日出版的《国闻周报》鉴于已刊出的《华东共和国约法》不够完整,乃将获得从东北归来之人士手中之全文予以特别转载。《约法》七章,分总纲、人民、政党、政府、生计、教育、附则,共60条。《国闻周报》编者对此作了扼要说明和论述:“此种组织,显然因东北民众不堪日伪重重压迫剥削,经长期之酝酿而产生者,察其所颁约法,殊合近代国家组织之思潮,对于人民权利,国家义务,规定纂详,有仿照德国现行宪法之精神,而于农村矿产之收归国有、人民职业婚嫁等之新奇制度,又似有社会主义或无政府之风味,于此可鉴决非日人宣传流荡之土匪集团所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