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中国质量万里行【发文字号】劳社厅函[2000]18号 
义序【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0.02.12 
【实施日期】2000.02.12 
【时效性】复旦黄山门现行有效  索爱m600i
【效力级别】绞车滚筒部门规范性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dormicum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5:16: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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