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写作指南20条

论文写作指南20条
来源: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杨立新教授的演讲、麦读、量化研究方法
1 、在初步阅读文献的基础上,可以拟写一个写作提纲。提纲可以澄清思路,也可以使作者一目了然地看出自己的思路是否前后一致。还可以列一个参考文献目录,使自己明白要看和要的资料。与人讨论自己的论文构思,也是一个好办法。
2 、一般来说,文献综述需要交代前人已经研究了什么、还有什么悬而未决或者基本忽视的。你的研究是针对那些悬而未决或者基本忽视的,文献综述也应当指向这些问题。归纳现有研究的不足之处,也就暗示了你所做研究的意义所在(niche)。
3 、论证中所涉及的关键环节,包括涉及的重要观点和关键概念,应当援引相关文献并标明出处。
4 、我国早在1987年就制定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1987),作为国家标准施行。目前施行的是2005年修订的版本(GB/T7714—2005)。
5 、互联网上的信息,必须查到它原始的出处;没有到原始出处,都属于道听途说。
6 、查文献有两种方法:一是确定范围、全面排查,即确定检索范围、检索方式和检索词,进行地毯
式的检索;二是顺藤摸瓜、延伸阅读,即根据已有文献提供的线索做进一步检索。这两种方法应当交替并用,只用一种还不行。
7 、可以这么说,一手资料是金,二手资料是铜,三手资料是垃圾。
8 、法律条文作为论据也不是所向披靡的。它作为论据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一是法条含义的明确性,二是法条自身的有效性,三是法律条文与论证主题的相关性。
9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应当是:与你的研究主题相关的重要的学术文献。
10 、运用学说作为论证根据,要注意分析其内在理路,避免简单地「耍大牌」或者「数人头」。你搬出梁慧星,我抬出王泽鉴;支持你观点的只有两位学者,支持我观点的有五位学者……这都不是理性讨论的态度。
iec标准11 、有的学生喜欢引用人家著作中提到的印象深刻的事例或者貌似精妙的话语,却不注意该著作的核心观点。这样的学生大概还没有学会引用。
12 、作为一条原则,作者有义务查检文献是否发表;已经发表的,就应当标注发表的信息。
13 、同一篇文章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后再收入文集的,一般只引注学术期刊信息,不引文集。这也是对学术期刊首发权的尊重。
14 、标题的功能有两种:一是表明论题(subject),二是表明命题(thesis)。梁慧星教授曾提出,标题「必须是动宾结构的短语,不能是句子;只确定研究对象,不表达作者观点」。
15 、「考」,多用于事实问题的考证。「批判」,则火药味较浓,宜慎用。「论纲」,多指问题很大,现在只能说个纲要。
16 、人说话要好听,必须去掉那些废话;满口「然后」、「然后」,听起来就不舒服。学术论文要好读,必须去掉废词;太多的介词、连词和助词,读起来也不舒服。
17 、如果一个句子连着出现两个「的」,最好能够去掉一个;如果一个句子连着出现三个「的」,你一定要想办法去掉一个。
18 、太多的「但是」、「由于」、「总之」,也会让文章变得滞涩。
19 、一是,不要贬低他人的智商。二是,不要否定他人的人格。三是,不要轻率推翻他人观点。四是,不要光抓人家小辫子。雅马哈xj600
20 、注释体例比较通行的有这样几种:一是《中外法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多家刊物所使用的体例(其中略有不同),姑且称为「法刊体」。二是高校文科学报上统一使用的体例,姑且称
为「学报体」。此外,还有《北大法律评论》开创的搬用《哈佛法律评论》的体例,姑且称为「哈佛体」。这种体例有些「食洋不化」,现在很少人用了,连《北大法律评论》自己也改了。
注释体例以《法学研究》为例
来自杨立新教授的演讲
一、文中注释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号为[ ]。
二、注释例
(一)著作类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页。
[2] 周宿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
(二)论文类
[1] 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
(三)文集类
[1] 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
(一),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四)译作类
[1](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类
[1]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
(六)古籍类
[1]《宋会要辑摘·食货》卷三。
[2](清)沈家本:《沈寄移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类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
(八)港台著作类
[1]戴炎辉:《中国法制史》,台湾三民书局1966年版,第45页。
(九)外文类
从该文中注释习惯。
三、其他
(一)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
(二)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
DNA变性与杂交(三)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注释例:前引[1],梅因书,第31页。
(四)引文出自同一资料相邻数页者,注释例:第28页以下。
四、国际通用文献注释方法(西洋)
(一)、著述标准
标题、作者,单位
摘要、关键词
正文
致谢
乞巧歌
注释
参考文献
(二)、著述注释及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专著须依次著名:
序号[方括号],作者,书名,出版的,出版者,出版年,页码。
文献类型以单字母标识,外加方括号:
专著为M,论文集为C,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章为A,报纸文章为N,期刊文章为J,学位文章为D,研究报告为R,标准为S,表示不明文献为Z。
中文文献在前,外文文献在后,并以第一作者的姓氏的汉语字母及外文字母为序。外文书名及期刊名请用斜体,如果引用文章为电子文献,请注明作者、标题、网站名及日期。
旱榆(三)、例示
1.专著
[1]陈衡:科学研究的方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259页。
[2][美]阿米尔·艾克赛尔:费玛最后定理[M],林瑞云[译],台北:时代出版公司,1989年,第71页。
2.论文集文章
[3]孙狄:电脑会超过人脑吗[A],清水岩(主编),干预未来[C],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7年,第3页。
[4]范文澜: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原因[A],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41页。
3.期刊文章
[5]张恺之:文化研究与文化诉至教育[J],中国文化研究,1998年第4期。
4.报纸文章
[6]邓小秋:沈从文的剧作[N],大公报,2004年4月13日
法学文献查询
总结自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一)中文法学论文
一些重要的法学刊物(排名不分先后,只是列举了一些)
(1)中国法学(中国法学会)
(2)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3)中外法学(北京大学)
(4)清华法学(清华大学)cnsv
(5)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
(6)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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