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3.12
【字 号】扬府发[2010]52号
【施行日期】2010.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扬府发〔2010〕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2010年度各项工作,现就本年度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深入调研
  1、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做到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读一本新书;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举行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读书学习交流会”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年初统一下发《推荐书目》、重点书籍及《领导干部学习笔记本》,做到每次集中学习有考勤、有笔记、有心得,年终有检查。
海蛇头  2、每月的第一个周六举办“新知学堂”、专家讲座等集中学习活动。
  3、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调研,全年调研不少于60天,围绕工作分工完成2-3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二、科学决策,狠抓执行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1次市长碰头会,交流上月工作,研究当月安排;每月召开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重大决策事项和工作部署;每年至少召开2次市政府全体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和市委的指示、决定,部署工作。
  5、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工业、外向型经济过堂会;各分管市长每季度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1次综合过堂,每月对所联系的重大项目进行1次督查。
  6、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建立政务办理事项绿通道,实行重点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推进重点项目的实施;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要民生项目和重点窗口建立工作效能监察联系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部门主要领导要确定1-2个重点项目或企业,全年走访4次以上。
  7、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市领导专题调研决定的事项及市领导批示要求、交办事项,由市政府办下发交办通知单,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将结果反馈给市政府办。
  8、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每月初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分管市长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当月工作打算。
新余周建华  9、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要加大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件、寄语市长、12345公开电话内容办理的组织程度,确保答复率100%,提高办结率。
  三、浙江大学图书馆创新创优,争先进位
  10、在条线上或上级部门有考核评比项目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要在考核评比中进入前5名;在省级部门有可争取资金和项目的部门,市政府将对争取到帐的资金和项目绝对数及增幅情况进行考核。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每月要对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情况进行1次跟踪梳理;市政府领导定期对分管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11、政府工作部门每年要有2个以上创新举措或亮点工作。
  12、进一步健全办事制度,服务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切实提高办结效率,办理时限要力争做到全省最短。
  四、深入基层,服务众
  13、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和“访百家社区”等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百姓呼声;每年到困难众、帮扶对象家中分别不少于2次。
  14、市政府领导干部要每月乘坐1次公交车,了解市民出行情况和公交服务质量;市政府及工作部门相关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次到与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场所、办事服务中心等实地体验工作流程,增加切身体会,了解众反响。
  15、加强对老小区、城中村、农贸市场改造等市委、市政府民生一号文件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督查,分管市长每月现场巡查办实事项目不少于1次,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每月现场督办不少于2次。
  16、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市政府领导每年安排接待日不少于2次,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每年安排接待日不少于4次。
赵东宛
  五、改进作风,规范行为
  17、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要将工作分工、通讯方式和向社会公开,充分拓宽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监督。
球的物理世界  18、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提倡开短会、少开会,市政府综合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专业会议不超过1.5小时,部门表态发言不超过6分钟。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一般不超过8页,以市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文不超过5页,请示件不超过3页。
  19、市政府领导每年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交心交流不少于1次,与分管部门副职和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不定期交流,进一步加强思想沟通、工作交流和作风提醒。
  2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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