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房屋出售前被查封,是否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父子tck最⾼院:房屋出售前被查封,是否影响买卖合同的效⼒!
方位角房屋出售前被司法查封,是否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
针对此问题,最⾼院在多份民事判决中阐述了⾃⼰的观点,即房屋查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相关案例裁判规则如下:
案例⼀、
镁合金熔炉案号:(2015)民提字第130号
最⾼院认为:虽然《中华⼈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规定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该规定系对房地产被查封期间所有权转移进⾏的限制,并不因此影响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效⼒。⽼参堂公司再审中依据该规定主张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效,理由不成⽴。
失而复得的圣诞礼物
案例⼆、
案号:〔2010〕民⼀终字第45号[载《最⾼⼈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5期(总第175期)]
最⾼院认为:即使涉案项⽬存在司法查封,按照物权法原理,双⽅当事⼈之间订⽴的有关转让不动产物五合国际>土司文化
权的合同,⾃合同成⽴时亦产⽣债的法律效⼒,在解除查封或撤销查封后,当事⼈仍然可以办理不动产变更⼿续。因此,该置换合同并不违背《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有关不得转让房地产的强制性规定。
案例三、
案号:(2020)最⾼法民申1627号
关于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问题。从本案查明事实来看,在刘华与宁陈苏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宁陈苏通公司已经取得案涉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此外,被执⾏⼈将已经查封的财产转让给第三⼈的,不得对抗申请执⾏⼈,但这并不意味着转让⾏为在转让合同当事⼈之间当然⽆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申请执⾏⼈民基公司不发⽣效⼒,不能对抗民基公司。因此,关于禁⽌查封财产转让的规定应从物权转移的⾓度来理解,⽽⾮从债权设⽴的⾓度来理解。刘华与宁陈苏通公司就转让案涉房屋签订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宁陈苏通公司设⽴了转让案涉房屋所有权的义务,但并不直接发⽣案涉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效果。即使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合同标的物事先被查封⽽不能履⾏,也不能仅以此为由否认该合同在刘华和宁陈苏通公司之间的效⼒。
然⽽,北京市⾼级⼈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指导意见》第9条
却明确规定:出卖⼈擅⾃将已被有权国家机关采取了查封等强制措施的房屋转让给他⼈的,买卖合同⼀般认定为⽆效,但相应有权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同意转让,或者⼀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强制措施已经解除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07: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21872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