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白鹿原》为例谈宗法制度在中国乡土小说中的影响_(1)

以《白鹿原》为例谈宗法制度在中国乡土小说中的影响
                      ——从鹿三、鹿兆谦、田小娥之人物形象看宗法制度对人的本性的扭曲与迫害
摘要: 中国社会本质上是一种乡土社会,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这样写道:“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中国当代文学的农村题材小说视野中的乡土性生活来看,中国乡土社会生活又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乡土性生活。宗族制度与宗法观念长期控制着我国农村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和思想,成为指导他们生活的基本思想,深入骨髓。宗族制度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成为广大乡土作家描绘乡土社会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本文以20世纪90年代乡土小说代表作《白鹿原》为例,探讨中国宗法制度在乡土小说中的影响,通过对《白鹿原》中典型人物鹿三、鹿兆谦、田小娥的分析,探讨宗法制度对人的天性的扭曲与迫害,从中寻宗法制度对中国乡土社会,乃至整个中国的巨大影响。
主题词:中国当代文学  乡土小说  人物形象  宗法制度  影响 
一、中国乡土社会的史诗——《白鹿原》
谈中国当代乡土小说不得不说《白鹿原》,20世纪90我的张爱玲年代乡土小说的代表作《白鹿原》,是
一部史诗般的恢弘巨著,作品以空前的规模和深度,表现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基本特点,塑造了各种类型的农民形象,并通过对白嘉轩、鹿子霖、鹿三、鹿兆谦(黑娃)、田小娥等典型人物的塑造,体现出生活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的乡民们的心理特征,从而反射出这一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状态。
作为一种重要的表现农村社会形态的艺术形式,乡土小说,是指形成于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批作家以自己熟悉的的故乡风土人情为题材,揭示宗法制乡镇生活的愚昧、落后,凭借以抒发自己乡愁的小说。[1]由此可见,乡土小说这一文学创作始终隐含着中国最古老的法律制度,即宗法制度。作者们通过对农村宗法制度的描述,体现我国旧社会农村的愚昧、落后,写出了吃人的礼教对人民的迫害,进而透示出中华民族迈向现代化历程的曲折与艰辛。
报效祖国为国争光的资料《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先生,与小说主人公白嘉轩的出身背景可以说极为相似,陈忠实出生于西安市东郊灞桥区西蒋村一个普通的农家,祖上世代都是农民,但都有文化,算得上是耕读世家。陈忠实本人曾长期生活在农村,作品也以写农村题材为主,是一位从黄土地上走来的实力派作家。为写作《白鹿原》这部小说,陈忠实花了两三年的时间做准备,
先是查阅历史资料,包括县志、地方党史和文史资料等,然后学习和了解中国近代史,重新了解小说所选定的历史段落的总脉络和总趋势,特别是关中这片土地的兴衰史,对农村社会宗族制度对农民的影响十分关注。正因为如此,陈忠实先生在《白鹿原》的创作中才能更加贴近农村生活本质,贴近人物心灵,使人物更加鲜活,更具真实性。因此以陈忠实的代表作《白鹿原》为例,较能表现中国宗族制度在乡土小说中的影响。
作家作品中所塑造的世界往往作家的精神世界息息相关,血脉相连。在《白鹿原》这部乡土题材作品中,村庄成为作家情感的栖息地、思想的出发地。作家艺术的建构了一个自己内心的世界,塑造一个个似假还真的场景和人物,借以抒发自己内心对这个社会的体悟和思考。作品以白嘉轩与鹿子霖两个人物为主线,长工鹿三、“圣人”朱先生等人物为副线,以清朝瓦解、军阀混战、国共斗争直至新中国成立这段历史为背景,透视了凝结在关中农民身上的生存追求和文化精神,寄寓了家族和民族的诸多历史内涵。
在中国这一农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古老国家,对中国农村的描述,不能忽略的一个社会因素就是家族。传统乡土中国的家族,是包含了家族经济、家族权威、宗法制度及道德教化等要素在内的民间社会形态。想要最真实的体现我国乡土社会形态,就必须讲到在我国漫长的
印记基因历史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的宗法制度,在乡土小说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便是描写农村宗族制度。小说《白鹿原》通过对陕西黄土高原上白鹿村这一历史久远,素有“仁义白鹿村”之称的礼仪大庄的描写,通过白鹿村中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的兴衰,写出了奉行宗法制度的农村中的世态炎凉和无产者的不幸,封建等级制度延伸出的生活逻辑和社会心理对贱者、弱者不动声的毁灭,封闭的边远乡村中原始野蛮习俗对人民的迫害和控制等等。可以说是一部描写中国乡土社会的宏大史诗。本文试以《白鹿原》中几位代表人物形象鹿三、鹿兆谦、田小娥为例,探讨宗法制度对人的本性的扭曲与迫害。
二、奴性的代表——鹿三
鹿三是一个正统农民形象,他是白鹿村白家两代唯一的长工,按其阶级地位而言,应是与白嘉轩势不两立的。然而,鹿三与他的主人之间的关系却十分和谐动人。鹿三是个忠仆,他忠于白家。在饥荒时自己提出要离开白家,因为他不想在白家白吃白住,而拖累了白家。他又是:“一个自尊,自信的长工,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取得白家两代人的信任,心地踏实地从白家领取仪定的薪俸”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2]从这淳朴的内心独白中,可以透视出鹿三是那样的善良、忠厚。但同时也体现出了根植于鹿三心中的奴性本质,他从未想到过反抗,安于现实,对
于寄人篱下的生活感到的不是屈辱而是满足:“在他看来,咱给人家干活就是为了挣人家的粮食和棉花,人家给咱粮食和棉花就是为人家干活,这是天经地义的又是简单不过的事。挣了人家生的,吃了人家热的,不好好给人家干活,那人家雇你干什么?反过来有的财东想让长工干活还想勒扣长工的吃食和薪俸,那长工还有啥心劲给你干活?这样,财东想要雇一个顺的长工和长工想要择一家仁义的财东同样不容易。白家是仁义的。” [3]
也就是这样一种奴性本质,使一位淳朴善良的庄稼汉成为血刃儿媳田小娥的凶手。在鹿三的性格中,有极为粗豪、勇武或者说冷硬、凶悍的一面,这在他闹“交农”中的表现就足以说明,以至在交农取得胜利以后,白嘉轩在门口迎接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三哥,你是人!”[4]仿真粗勇的性格、对封建宗法制度的极度推崇、深入骨髓的奴性使鹿三这样一个墨守伦理纲常的公公,无法容忍这个在他眼里认为是个“烂货” 、“” 坦克巷战、“祸害”的儿媳,他认为田小娥是断送儿子黑娃前程的祸根,败坏了他家门风的。最主要的是这个烂女人竟然把白嘉轩的接班人白孝文拉下了水,弄得他“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是最让鹿三这个“白鹿原上最好的长工”觉得惭愧和愤怒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正是这一点,才最终使他下了杀人的决心。杀死儿媳田小娥正是鹿三人性中奴性的最高体现,同时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对于人的本性的扭曲,写出了奉行宗法制度的农村中的世态炎凉和无产者的不幸,封
建等级制度延伸出的生活逻辑和社会心理对贱者、弱者不动声的毁灭,封闭的边远乡村中原始野蛮习俗对人民的迫害和控制。在人性“性善”本质以及儒教道德倡导的“仁爱”思想的束缚下,鹿三的野蛮行为,使他陷入恨悔交织的忧郁之中,一步步走向崩溃的边缘。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8:37: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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