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
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 “推定欺诈”,又称“涉 嫌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者坑害他人的动机, 但却 存在极端或者异常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 念的界限往往很难界定。在美国,许多法院曾经将注 册会计师的重大过失解释为推定欺诈,特殊是近年来 有些
法院放宽了“欺诈”一词的范围,使得推定欺诈 和欺诈在法律上成为等效的概念。这样,具有重大过 失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就进一步加大了。
二、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注册会计师因违约、 过失或者欺诈给被审单位或者其他 厉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陆德明
,可能被 判承担负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这三种责 任可单处,也可并处。 行政责任对注册会计师个人来说,包括警告、暂停 执业、、吊销注册书;对会计师事务所 而言,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执业、 撤销等。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民事责任主要是指赔偿受害人损失。
刑事责任是指触犯刑罚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 般来说,因违约和过失可能使注册会计师负行政责任 和民事责任,因欺诈可能会使注册会计师负民事责任 和刑事责任。
第三节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一)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如下:
1994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 条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 给委托人、 其 他厉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05 年 12 月 29 日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一百七十
三条规定: “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 上市、 交易 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 出具审计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应当勤勉尽责, 对所制作、 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诚实的商人2005 年 10 月 27 日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百零八 条第三款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 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 因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 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外,在其评 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如下: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会计师事务 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赋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 拉丁美洲音乐教案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情节严重的, 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 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 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赋予警 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书。会计师事 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 定的,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为股票的发行、 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 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 五条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 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
《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七十 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 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 予行政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 “证券服务机构 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 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赋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 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上市公司、证
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头孢噻吩、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
和资料的,责令 改正,赋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 罚款; 隐匿、 伪造、 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 赋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任吉忠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 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 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 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 漏的报告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 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并可以由有 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 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承担资产评估、 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