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03.04.02 |
施行日期 | 2003.04.02 |
文号 | 京政发[2003]8号 |
主题类别 | 机关工作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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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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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京政发[200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优化本市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第三批取消市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的5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11项实际工作中按照审批方式运作的事项,调整2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将《北京市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应立即停止审批,并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改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衔接工作。
二、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部门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接收部门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和责任
追究办法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39号)要求,制定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并对外公布。
三、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行政审批标准或条件、程序、权限、责任和时限,努力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增强行政审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的要求,今后要继续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重点,围绕优化本市发展环境,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卢浮宫魅影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OO三年四月二日
北京市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审批23项,核准11项,审核11项,备案11项)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一)审批2项
2.限额以下黄金矿产开采、生产、技术改造和科研(取消市经委《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审批,统一由市国土房管局承办)
(二)审核1项
出口罐头代号质保体系审查(逐步向商标制过渡)
(三)备案1项
区县企业100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区县政府批准后,不再向市经委备案)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一)审核1项
商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取消市商委的前置审核,统一由市外经贸委承办)
(二)备案1项
设立旧货企业(改为工商登记后,由工商部门转告市商委)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备案1项
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改为日常登记,不再备案)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一)审批2项
1.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通过考试取得资格)
丽绿刺蛾
2.建筑企业进京承包工程(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10月1日以后不再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
(二)核准2项
1.建筑企业试验室一、二、三级资质(设定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已废止,不再对建筑企业试验室进行核准)
蓝与白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由注册建造师代替)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审批1项
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资质(待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建立之后,再正式予以调整)
下岗再就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一)核准3项
1.公路工程项目经理资质(由注册建造师代替)
2.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改由行业协会承担)
3.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质(改由行业协会承担)
(二)备案1项 水运及水运服务经营者工商登记事项变更(改为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由工商部门转告市交通委)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审批1项
本市管理的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机构在核定的专业数额和学科门类内设置、调整专业(由教育机构自主决定)人民之声网
北京市公安局
(一)审批9项
1.设立收购废旧金属企业(改为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取消市公安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和经营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发,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取消市公安局的审批,统一由市交通委管理)
4.多复印机准购许可(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5.特种刀具生产许可(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6.匕首佩带证(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7.特种刀具购买证(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8.经营旧货业(改为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9.经营印刷业(取消市公安局对经营印刷业特种行业许可的审批,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二)审核1项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消防专业条件(改由市公安局向市建委提供标准和条件,由市建委一家承办)
(三)备案1项
多复印机进口(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司法局
审核1项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国务院已取消审批,本市不再审核)
北京市财政局
(一)审核1项
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单位选择的转贷银行(国务院已经取消审批,本市不再审核)
(二)备案3项
1.国有企业重大财务决策和主要财务事项(由企业自主决定,不再备案)
2.单位任用或者变动总会计师及会计师机构负责人(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不再备案)
3.市属国有企业在投资兴办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属于日常工作,不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