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长治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长治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06
多德弗兰克法案【字 号】长政发[2008]38号
【施行日期】2008.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挤出机螺杆设计【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长治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长政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7〕35号)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08〕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比较优势  一、充分认识普查的重要意义
  开展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将全面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对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高宏观管理和决策水平,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又好又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普查时间、对象、内容和范围
  普查的标准时点: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普查对象: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主要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
mocvd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工作。
  (一)明确分工。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决;涉及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方面的事项,由市经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方面的事项,由市编办负责协调;涉及社团和非企业单位方面的事项,由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市质监局负责协调;涉及金融、保险、证券、通信等方面的事项,分别由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长治银监局、长治网通、长治移动、长治联通、长治电信、长治铁通等部门负责协调;涉及租赁部队和武警营区的社会单位,由长治军分区后勤部和长治武警支队后勤部负责协调;涉及查处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事项,由市监察局负责协调。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把握重点环节。各级普查机构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计划有步
骤地抓好宣传动员、质量控制、资料开发等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制订翔实的宣传工作计划,推进普查宣传工作有步骤、有重点地深入开展,在全市形成应有的宣传氛围。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中宣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在普查宣传月期间,新闻媒体要利用黄金时段和黄金版面,播发或刊登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资料。各级普查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板报、标语、文艺活动等形式,在全市掀起普查宣传高潮,达到使普查对象知晓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效果。二是严格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做好业务培训,强化对普查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对普查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事先防范,并严格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
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确保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长治市人民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水葫芦之灾  组 长:
  董 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秦正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鸣  市统计局局长
  武国荣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石明利  市财政局副局长
太原郝建秀  石建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
  宋建军  市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蔚 俊  市经委副主任
  周义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一兵  市科技局副局长
  申香  市纪检委常委
  王秀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国庆  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建中  市地税局副局长
  范栓紧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安虎  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助理调研员
  赵雪冰  市广电总局副总编
  刘忠和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郭卫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原文祥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国平  国家统计局长治调查队副队长
  李保根  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建平  市文化局副局长
  原旭升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 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
  秦玉清  长治日报社副总编
  郭文芳  市统计局副局长
  周旭云  市统计局副局长
  关心萍  市统计局纪检书记
  常建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42: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8889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普查   工作   涉及   单位   经济   负责   长治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