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意义和如何实施

食品浪费法通过了!
dgs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防止食品浪费从此有法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仅仅是倡导和号召,已经成为生效的法律条文。马上施行,也足见立法者反食品浪费的急迫心情。
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点餐浪费可收厨余垃圾处理费、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最高罚1万、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
可以说,新的法律无论对经营者还是消费者,无论对媒体还是对相关从业人员,都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了规范标准。如果再出现不规范行为,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到时候,可别后悔。污染
三自由度摇摆台事实也是,珍惜粮食、爱惜食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不管粮食富
裕时期、食品丰富时期,还是粮食紧张时期、食品短缺时期,都应当珍惜、应当爱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粮食和食品浪费。
新法特别强调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除了有“八项规定”、除了在公务活动中容易出现浪费现象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务员应当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给广大众做好表率。如果连公务人员都在浪费粮食、浪费食品,还有什么资格要求其他人不浪费粮食和食品呢?会议、文件、政策等还有什么公信力呢?言传身教,毫无疑问是最好的落实和执行法律,是最有效的激励手段。
新法对商家提出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如商家不能误导点餐,否则,最高可罚1万元。这对商家来说,消费者如何消费、消费多少,都应当是消费者自己的事,商家不能以什么什么最好来诱导和误导消费者,也不能在消费者点餐已经明显超标的情况下,还在误导和诱导消费者点餐。如果这样,就得重罚。对商家来说,应当多站在消费者立场考虑问题,发现消费者点餐偏多时,及时提醒消费者停止点餐,避免出现食品浪费现象。
新法最吸引人的一个方面,无疑是“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也就是说,此前非常时兴、也很吸引眼球的“大肚网红”,在新法出台后,将不能再“红”了,不仅
不能再“红”,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行为不检点、不规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大肚网红”的行为,是非常有害的,不仅自身是对粮食和食品的严重浪费,还在诱导观众浪费粮食和食品,岂能容忍,又岂能不严厉打击。
现在,《反食品浪费法》已经正式出台了,这也是新时代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有效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需要注重节约和提升消费效率,要减少浪费和各种不必要的损失。特别是粮食和食品,更需要在节约中提高消费效率,有效提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所以,新法的出台,必将对提升消费效率、提高消费质量、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产生积极影响。
节约粮食,为何动用治国重器?
有人也许会疑惑,节约粮食是传统美德,属于个人道德修养范畴,为何要动用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加以规定?
米粒虽小,尤见礼义廉耻;节约事微,可助兴国安邦。
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的推进,未来我国粮食消费依然将保持刚性增长趋势。而中
科院公布的一项从2013年至2015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国餐饮食物浪费量每年在1700万至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到5000万人一年的口粮。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粮食减损降耗和防止粮食浪费,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不少专家认为,以“小切口”方式推动规范与引导粮食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建立反食品浪费的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是反食品浪费法的最大意义。
立法规范,法律条文如何写?
防止食品浪费,既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也直接关系百姓日常生活。法律条文怎么写,很有讲究。
反食品浪费法立法过程中,立法机关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吸纳合理建议。总的来说,就是要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防雹弹>文本框只读
比如,针对公众反映强烈的餐饮行业突出问题,这部法律详细规定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的防止食品浪费的措施,同时也对某些商家诱导误导超量点餐等行为作出明确处罚。
对于政府部门,法律除了规定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有关执法主体,还对公务活动用餐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dcns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22: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8716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浪费   食品   消费   粮食   规定   法律   消费者   应当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