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味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鸡味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鸡味复合调味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鸡精为原料,辅以谷氨酸钠、白砂糖,添加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经混合、制粒、干燥、分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非即食鸡味调味料。
接触未来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中麸氨酸钠(谷氨酸钠)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
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
3.1.1.1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3.1.1.2鸡精:应符合SB/T 10371的规定。
3.1.2 辅料
体育的社会功能3.1.2.1白砂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
长江大学学报3.1.2.2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GB 2720规定。
3.1.2.3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GB 1886.171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袋,5袋用于检验,5袋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麦肯锡
6.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干燥失重、氯化钠、谷氨酸钠、净含量为必检项目。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3.2~3.5中的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现代主义文学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和GB 9683相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异味、易污染、易挥发的物品混装。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
洪醒华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
.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4:25:4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8393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检验   食品   国家标准   包装   符合   规定   生产   添加剂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