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概述
雷红波
资产负债管理是商业银行为了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下实现既定盈利目标,通过前瞻性地选择业务发展方向与策略,对资产负债组合的规模、期限、结构进行主动管理的过程。下文从发展历程、管理内容、管理模式等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进行了综合阐述。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发展历程
1988年以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采用计划经济模式管理资产负债。1988年,我国采取了收紧银根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各商业银行出现不同程度的支付困难,少数银行甚至出现现金支付困难。经历此次风波,资产负债管理逐渐受到重视,成为银行经营管理重要组成部分。
基利冈萨雷斯199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通知》,建立了以资本充足率、存贷比、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备付金比例、单项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贷款质量9项指标为内容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标志着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模式在我国商业银行全面实施。
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资本充足率、存贷比、资产流动性比例、单项贷款比例等指标被纳入,成为重要的资产负债管理工具。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将监管指标分为监控指标与监测指标,其中监控指标作为对商业银行的硬性要求,监测指标作为指导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比例指标体系。
1998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实行指令性控制,各商业银行可在财政部和央行宏观经济政策指导下自主放款,这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向主动资产负债管理迈出关键的一步。
2000年,为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监管当局开始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引入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管理模式。
2004年3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2009年9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方法、技术和监管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设置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最大十户存款比例和最大十户同业拆入比例等一系列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2011年4月,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将实施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四大监管工具。
2012年6月,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我行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的基本要求和时间安排,同时废止《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2014年2月,银监会颁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将流动性风险指标分为监管指标和监测工具,同时废止《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其中,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监测工具包括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多元
化和稳定程度、无变现障碍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以及市场流动性等相关指标。
2014年9月,为抑制商业银行月末尤其是季末存款冲时点现象,缓解季末市场流动性压力,银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将存款偏离度指标纳入商业银行监管体系。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余额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控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经过二十多年的变革与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逐步形成一套以资本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利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二、资产负债管理内容
资产负债管理的含义较广,站在不同角度,其含义也有所不同。为满足监管要求,并确保银行经营安全性、流动性,实现盈利性,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利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管理。尽管信用风险管理广义上也属于资产负债管理范畴,但其更倾向于信贷管理。
(一)资本管理
银行资本是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注入的资金,用来吸收银行的经营亏损,缓冲意外损失,维持正常经营,为银行的注册、组织营业以及吸入存款前的经营提供启动资金。因此,银行资本的基本含义与一般企业无异,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与负债的差额,通常称为账面资本。但银行作为经营信用的金融企业,必须接受严格监管。从保护存款人利益、增强银行体系安全性等监管角度考虑,监管者提出监管资本概念,由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银行资产负债表中满足资本计入标准的构成要素所组成。对于银行而言,资本是有成本的,银行经营者为促进风险、资本、收益相匹配,指导业务发展,又从内部管理角度提出的经济资本概念。
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规定的银行必须持有的与其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资本。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借鉴了巴塞尔和巴塞尔等国际监管标准,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建立了分层次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
本要求,为1%;以及针对特殊资产组合的特别资本要求和针对单家银行的特定资本要求,即第二支柱资本要求。该办法实施后,系统重要性银行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
监管资本要求是商业银行必须满足的,但资本是稀缺资源,其最低成本是出资者最低要求收益率,即资本所有者所要求的最低风险收益率,反映了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匹配关系。为完善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促进风险、资本、收益相匹配,建立健全以资本和资本回报指导业务发展的经营机制,商业银行经营中提出了经济资本管理,通过差异化的资本配置策略,优化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实现经济价值增加值最大化。经济资本管理涵盖资本预算、分配、计量、监控、报告、评价等在内的全过程管理,可从机构、业务条线、客户、产品等多维度开展,涉及经济资本占用(Economic Capital,简称EC)、风险调整综合收益水平(Risk Adjusted Profit)、经济资本成本(Economic Capital Cost)、风险调整资本收益率或经济资本回报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简称RAROC)和经济价值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简称EVA)等量化指标。
在资本约束下,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及资产配置将受到影响。因此,资本管理的作用就
在于通过资本配置和管理促进资产负债优化配置和风险控制,为商业银行及股东带来较高的经济价值增加值。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国质量万里行
流动性是指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可以想象,当银行因暂时的流行性资金不足,不能满足客户的转账或提现需求,不得不暂时关闭自动提款机,或告知客户改日提款,客户会做出何种反应。如果银行信用受到怀疑,就可能出现挤兑危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银行没有充足的现金储备,就会危及其生存,并进一步将风险传染至其他银行,甚至波及整个金融体系。因此,银行作为负债率最高的、经营信用的金融机构,流动性对其至关重要,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成为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将流动性风险定义为“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要求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并提出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
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的比例)不低于100%以及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低于25%的要求;同时将流动性缺口、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比例、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超额备付金率、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存贷比共九项指标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参考指标。
流动性缺口是指资产和负债在其期限结构的每一时点的差值。缺口存在于期限结构的每个时点,这就产生了流动性风险缺口暴露,该风险由银行不能及时筹集资金或融资成本过高所导致的。各个时点的流动性缺口规模并非一成不变,而会随着新项目进入资产和负债持续变化。站在当前时点看,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范围内的流动性缺口也各不相同,可能一个月期呈现负缺口(流动性不足),而三个月期却呈现正缺口(流动性充裕)。因此,除了资产和负债需要在数量和期限上相匹配,商业银行还必须以循环滚动方式筹措资金。同时,筹措到多余资金也必须以循环持续的方式进行投资。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核心任务便成为动态、持续协调好流动性供求关系,避免当流动性不足时银行不能立即取得所需的流动资金而造成支付危机,或因过多的流动性供给而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因此,银行在流动性管理过程中,除了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和内部流动性需求外,还必须在流动性与盈利性之间做出权衡。
汽化潜热(三)利率风险管理
用于计算金融产品现值的贴现因子是其期限结构中每一时间点的现行市场利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性给商业银行造成了损失的可能性,即利率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将利率风险定义为: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从本质上看,利率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利率变动导致资产负债价值变动的风险;另一类是期权性风险,这类风险存在于像赋有可提前还款条款的贷款等产品中。巴塞尔委员会将利率风险细分为四类: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性风险,前三类均直接由利率变动导致。其中:
重新定价风险是最主要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资产负债重新定价周期(对浮动利率而言)/到期日(对固定利率而言)的不匹配。重新定价风险又称为缺口风险或错配风险。通常把某一时间段内利率敏感性资产和利率敏感性负债之间的差额称为重新定价缺口或利率敏感性缺口。只要该缺口不为零,则利率变动时,银行则会面临利率风险。
小数定律
基差风险(Basis Risk)在国内也称基准风险。当一般利率水平的变化引起不同种类金融工具的利率发生不同幅度变动时,银行就会面临基差风险。即使银行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时间相同,但是只要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的调整幅度不完全一致,银行就会面临此类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由于收益曲线形态发生变化(曲率或斜率发生改变)而对不同期限资产负债产生不同影响,从而对银行净利息收入和资产内在价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基于免疫模型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仅能对冲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带来的风险,且无法对抗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带来的风险。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0:14: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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