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乌友好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同关注,加深互利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双边及地区和平与发展,按照友好协商原则,双方特定签署本协议如下: 一、双方将致力于建立持久、坚实、友好合作关系,不断深化两国间政治交流和友好互助,维护双方共同利益。
二、双方将加强在经济、金融、投资、贸易、农业、能源、环保、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学技术、卫生、文化交流以及双方国家在旅游、航空、海运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改善和发展。 三、双方将加强在军事、政治、外交、法律等领域的技术支持,维护双方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发挥双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重要作用。
四、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进行协商洽谈,在增进信任、积极推动地区稳定与发展中建立睦邻友好的共识。
五、双方认为,应根据宪法和国际法的原则,尊重双方国家的主权、完整和领土完整,不支持任何一方活动,有助于破坏双方间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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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双方将致力于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开展对话交流,促进各国发展和繁荣,争取双边及区域安全,维护地区和全球和平与安全。
七、双方将通过友好访问、友好活动、外交法律合作等手段加强双边关系,加强文化艺术、体育等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
生产测井 八、双方将相互尊重,依据国际公约和有关国际关系准则,建立持久、坚实、友好合作关系,改善政治关系,加强友好合作,发挥双方的优势,共同推动双边及地区和平发展。
九、本协议可根据相关协议或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而进行修订或者终止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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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本友好合作协议,供各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友好合作关系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中乌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7年,中国在乌兹别克斯坦进行正式访问,这是中国首次访问乌兹别克斯坦,也是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双边关系进入新阶段的开始。此后,双方发挥互为睦邻、友好关系、平等互利合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互利友好关系。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经济、文化和外交交流日渐加深。2001年3月5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阿萨德访华,双方缔结了《中乌友好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和生效,是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加强双方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构建性地推动双边关系向前发展。
协议按照国际公约和有关国际关系准则,建立持久、坚实、友好合作关系,尊重双方国家的主权完整和领土完整,维护双方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发挥双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重要作用,促进地区和全球安全和发展。
罗贤哲 协议一九玖七年签署后,双方一直坚持互利友好合作,相互尊重,加强文化艺术、体育
等交流,不断深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在军事、外交、法律等国际事务中的技术支持,推动双边关系的发展。
文献代理 此外,双方还在经济、金融、贸易、能源、环保、交通建设、教育、科学技术、卫生、旅游、航空、海运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双边经济贸易关系发展。
与外婆同行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阿萨德多次访华,中国、总理多次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双方领导人频繁进行高层交往,两国友谊的瓶颈已经打破,创造了中乌关系新的历史性进程。
中乌友好合作协议是中乌双边关系的重要标志,双方将以友好关系为基础,打造更加全面、深入、坚实的友好合作关系,提升中乌友谊和双边关系,为两国发展搭建更加美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