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自考法律-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心理月刊
题型
题量
分值
总分
目标分值
单选题
20
1
20
15
多选题
5
2
10
6
简答题
4
10
40
25
案例分析题
2
15
30
15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广狭义范围
(1)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本门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
2. 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的概念和构成
(1)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2)工业产权,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使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
3. 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1) 性质
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
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2) 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
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法律制度体系
(1)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2)法律体系:著作权法律制度;专利权法律制度;工业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章 著作权
1.著作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过小孤山大孤山翻译
2.著作权概念在历史上的演变和发展
最初的著作权接近于"版权"的原始之意,即"翻印权"。在法国之后建立版权保护制度的多数
大陆法系国家,都沿用了法国著作权制度的"作者权"概念。日本的著作权法自德国引用,"著作权"的日文含义即是"著作人的权利",与作者权等同。"著作权"、"作者权"与"版权"的语词演进及发展,反映了知识产权立法史上对相关法律保护重点、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形式的不同选择。在当代著作权立法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制度方面出现整合与趋同。我国《民法通则》及《著作权法》将"版权"与"著作权"用语并列对待。
3.著作权制度发展的主要历史事件
(1)《伯尔尼公约》规定著作人身权的最短保护期与财产权利相同。
(2)1903 年清政府和美国签订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涉及著作权的条约,也是近代著作权法律制度引入我国的开端。为了履行 1903 年中美条约的义务,1910 年清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1915 年,该法为国民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所替代。
4.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所有权是对有形物的概括支配权,无法同时为多数人所使用,因此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而著作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它的标的不是有形物,而是被客观化了的人类的精神思想,因而可以同时为多数人所使用。
(2) 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表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只能处分一次,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
(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所有权存续是永久的,只要原物不灭失,所有权就将永远存在,而且其存在不能预定存续期间,并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而著作权则有一定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即丧失著作财产权。法律还规定了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限制,因此著作权的排他性是有限的。
(5) 著作权具有人身性。著作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这不仅表现为著作权人可以通过创作作品享有使用权和报酬权,同时在作品上享有名誉、声誉及其他无形人身权利;
而所有权则表现为单独的财产权性质,它并不强调与有形物体的生产者具有直接的人身依附关系。
5.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科学发现:80%的糖尿病跟“懒”有关6.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
(1)著作权则包含人身权与财产权,而商标权仅为财产权;
(2)在保护条件方面,商标权要求标识具有显著性与可识别性,而著作权则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与可复制性
(3) 在权利取得方式上,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
7. 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1) 一是国际著作权保护体系逐渐形成。
(2) 二是新的著作权权项和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制度陆续出现。
(3) 三是著作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4) 四是两大法系著作权立法的差异逐渐缩小
第三章 著作权的主体
1. 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2. 演绎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奚正平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演绎作品的作者可以凭借他在演绎原作品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大量的创造性劳动而对演绎作品享有独立的著作权。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作者与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
3. 合作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 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由于合作作者的共同劳动,使合作作品形成了一个整体。
(2) 根据各国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要成为合作者,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
4.汇编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 概念: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2) 权利主体: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 电影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 电影作品,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
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2) 我国《著作权法》第 15 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6.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克伦族
(1)强盗贵族雇佣作品(职务作品)通常是指员工在受雇细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这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主要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7. 委托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2)我国《著作权法》第 17 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 匿名作品的概念和权利主体
(1)匿名作品,是指作者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亦称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3 条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果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义务保护其著作人身权。
9. 作者需具备的要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通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
个性及特点的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6:23:4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17409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作品   著作权   作者   保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