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君因何而死作者:《中国经济周刊》评论员咏春传奇电视剧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第30期 7月24日,国企改制大潮中最极端的一幕不幸发生:通化钢铁集团数千名职工因为反对民企入主,竟将后者派来的总经理陈国君围殴致死。当日晚间,吉林省政府紧急宣布,重组方案永久作废,事态方趋于平复。 事件发生后,各方纷纷抨击资本的蛮横和权力的懈怠。但是,面对这个很容易被情绪化的事件,无论案由如何,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杀人者必须接受法律的惩处以及道德的批判,身为最大受害者的陈国君和其家属,则必须由司法正义和社会良知深加体恤和救济。 hdcopy事关体事件,陈国君之死的浅层逻辑一目了然。恩格斯曾指出,“产生违反公共生活规则的捣乱行为的社会根源是众受剥削和贫困”,将这种一般性的归纳用于中国的具体环境中,更具针对性的根源,应该是十七大报告所坦陈的阶段性困难和问题,其中包括“中国农村研究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卫生、居民住房、安全生产、司法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部分低收入众生活比较困难”美与丑的世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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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首先需要分析问题从何而来。就通钢事件而言,如果说,通钢职工的不满情绪主要源自收入过低和失业之忧,那么,平息事态的解决之道显然不可能仅限于废除原定重组方案。国企改制过程中屡有发生的类似事件中,利益纠葛其实早就存在于改制之前;而国企改制的源头,也恰恰在于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很难维系职工利益,表面上比较高的劳动参与率其实不过是比较低的劳动生产率的浮夸表现而已。
经过艰难试错,国企改革近乎必然地不断逼向产权重组。伴随这一进程,反复暴露但又长期搁置的制度性缺陷是,参与其中的非公所有者出于天性,必然会谋求尽可能低的成本收购国资;而其唯一的谈判对手,也就是作为国资实际控制人的政府部门,既然缺乏足够的激励和约束去经营好企业,自然也会缺乏足够的激励和约束去完成好交易。阿尔泰山区垂直自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