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建立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必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宪法和法律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在组织和活动中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兑化率原则,联系众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制度,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结合。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表现为:第一,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第三,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2.法治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各国家机关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是由宪法明确规定的。而且,各国家机关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进行活动,才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达到分工有序,协调运转;也才能排除干扰,不因领导人的改变或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任意改变;也才能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利益。
  3.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必须对其产生的后果负责。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对责任制原则的贯彻表现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向人民负责,每一位
代表都要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他们可以随时罢免自己所选出的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则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责任制原则在不同的国家机关内部,由于机关性质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它具体表现为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形式。集体负责制是指全体组成人员和领导人员的地位和权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并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即是集体领导、集体负责机关。个人负责制是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在我国,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都实行个人负责制。个人负责制权、责明确,果断迅速,讲究效率,因而适合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的性质和工作特点。
  4.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
  精简、效率、服务、廉洁原则,是国家机关为适应改革、推动改革而在其自身的组织和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精简和效率原则,设置相应的国家机关,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以便使他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特征之一。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应该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坚决惩治腐败,保证国家机关勤政为民,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
  5.联系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努力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原则。第一,国家机关作为制定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领导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机关,其一切工作都要从大多数人的最高利益出发,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第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从众中来,到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众,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尊重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取
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效能。第三,要开辟各种途径,广泛地吸引人民众参加国家管理,这既是我国政权本质的要求,也是贯彻众路线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方法。如组织人民众参加立法的讨论;接受人民来信来访;建立人民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吸引众通过各种会议、报刊、座谈等发表个人意见、建议等。第四,要倾听众的批评和意见,接受人民众的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如何,只有通过人民的检查才能评判,而监督则是进行评判最有效的方法。而且国家机关置于广大人民众的监督之下,才能体现政权的人民性,也才能不犯或者少犯错误。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的、最高的地位。
  (3)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
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4)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如果有非常情况,不能如期进行下届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委员的2/3以上多数通过,可以推迟下届选举,推迟本届任期。
  (5)职权:①行使国家立法权;②监督宪法实施;③决定、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④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⑤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的其它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经常性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组成: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择的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不得兼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任期: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为期5年。委员长和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5)职权:①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②立法权(宪法和基本法除外);③解释法律;④审查和监督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⑤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⑥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⑦决定、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⑧对国家重大问题和外事工作的决定权;⑨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l)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权利。
  ②有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③有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质询案或者提出询问的权利。
  ④有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利。
  ⑤有非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权利。
  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⑦有在履行职务时,根据实际需要享受适当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的权利。
  ⑧其他权利。如参观、视察等,代表在参观或者视察工作中发现问题,可以提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必要时可以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处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相应的义务:
  ①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
应力比
  ③保守国家秘密。
  ④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⑤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监督,代表要及时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报告白己的工作,听取他
们对白己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法律地位
  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产生和副主席的具体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出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然后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再由会议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最后由会议主席团把确定的候选人交付大会表决,由大会选举产生和副主席。
  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的补缺
  宪法规定,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的职位。
四、国务院
  1.国务院的性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因此,相对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说,国务院属于从属地位。它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工作。
  2.国务院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决定,国务院职权主要有: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
二、选择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少选、多选、错选,该题不给分)
1.宪政的基本精神是__________
A.建立有限政府 B.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C.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D.宪法能够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
【答案】 A
胡充华【考点分析】 通过宪法实现对权力的制约是宪法的基本追求,而权力受到良好限制的政治,即有限政府即是宪法得到实施的政治状态,建立有限政府应当为宪政的基本精神。
【考生注意】其他三个方面的表述都不能说是错的,但一定要把握住宪法的核心。
2张中庆.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_______
A.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以及国务院秘书长
B.、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C.、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央军委主席及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D.、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答案】D
【考点分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最
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均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以避免任职上的终身制。
【考生注意】(1)中央军委主席无任职期限的规定,这是一个很特殊的规定。(2)领导人有任期限制的机关共有五个,但每个机关领导人的范围不一样,有的包括副职,有的没有,平时在复习时要多加注意。
3.宪法的根本法地位表现在___________
A.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B.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其他法律不同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答案】ABD
【考点分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这一地位表现三个方面: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因此,本题的答案应当为ABD
【考生注意】第3项是的表述也是正确的,但它不是宪法根本法的特征,只是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自我保健4.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_______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B.宪法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
C.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D.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答案】AB
【考点分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2)宪法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规则。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
【考生注意】后面两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但其不能说明题目所要考核的问题。这也提醒我们,在答题时,一定要注意题干的内容,而不可不看题干,直接看选择项,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有的选择项本身的表述并没有错,但它与本题没有直接关系,不能选。
5_________18世纪末资产阶级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的著名纲领性文件,以后成为法
国宪法的序言。
A.《人权宣言》B.《独立宣言》 C.《自由大宪章》 D.《人身保护法》
【答案】A
【考点分析】 宪法是人权的保障书。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以《人权宣言》作为反封建专制的重要武器和旗帜,并在1791年法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将其作为序言,以强调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考生注意】《独立宣言》是美国1776年制定的,后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和1676年的《人身保护法》是英国的宪法性法律。
6.根据选举法,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_____产生。
A.上级任命 B.下级委派 C.直接选举 D.间接选举
【答案】D
【考点分析】我国选举法规定,我国只有县级以下(含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选民直接投票,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则是实行间接选举。因此,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
【考生注意】在区别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时,只要记住县级以下的实行直接选举就可以,其他的都实行间接选举。同时要注意间接选举的含义。
7.任何公民,非经_________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B.人民法院决定
C.公安机关批准 D.国家安全机关批准
【答案】AB
【考点分析】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所以,答案应选AB.
【考生注意】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是不同的。
8.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_________行使。
A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C延边窗口
【考点分析】在我国,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监督权,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
条文的规定;(2)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考生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是行使最高监督权,它本身也要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
9。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欧拉定理________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B.法国宪法 D.苏俄宪法
【答案】 A
【考点分析】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英国宪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议会至上,即认为议会是代表人民的民意机关,是主权机关。因此,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应当高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法律是否违宪,由议会来判断。
【考生注意】英国的宪法保障机制后被社会主义国家普通采用,包括第四项的苏俄宪法。而美国宪法与法国宪法采用的体制完全不同于这一体制。
10.根据宪法,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域包括______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自治乡
【答案】ABC
【考点分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区域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3种,不包括民族乡。因此,本题的答案应为ABC.
【考生注意】在我国,民族乡虽然名字中有民族二字,但它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因此不可想当然地选择,一定要注意宪法中的准确表述。
11._______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民主集中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D
【考点分析】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表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是我国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开展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考生注意】诸如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体等内容是我国宪法学中的一些基本判断,一定要注意。
12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_______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定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先例。
A.麦卡洛克诉马里兰 B.马伯里诉麦迪逊 C.辛普森 D.弹劾约翰逊总统
【答案】 B
【考点分析】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进行违宪审查的制度。
【考生注意】这一题也告诉我们,司法审查制度并没有在美国宪法中直接规定,而是通过判断确立的。其他三个案件都是美国宪法中的重要案件,但与本题没有直接关系。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9:47: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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