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规定

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XX深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中国XX集团公司关于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等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单位领导人员,是指集团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任期经济责任,是指单位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权益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营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审计;在单位整体进行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事项时,单位领导人员应当接受审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重点、干部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需要指定审计,被指定审计的单位领导人员应当接受审计。
遇有如下无法正常实施审计的情况,一般不安排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一)领导干部离开任职岗位一年以上的;
(二)领导干部已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奇圣胶囊(三)领导干部已任用到审计部门上级领导岗位的;
(四)其它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
第五条单位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向集团公司审计室(以下简称审计室)发出审计委托书。
领导人员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人力资源部会商审计部门确定委托审计项目,并制发审计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审计对象、期限、范围、重点及有关事项(见附件)。
第六条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为人力资源部审计委托书;审计室依法实施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的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七条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经营状况及成果情况;
(四)企业收益的分配情况;尼尔雌醇
(五)经营决策程序遵循情况及效果;
(六)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七)执行财经法规情况;
(八)其它需要审计的事项。美利坚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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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审计室接到人力资源部的审计委托书后,应当组成审计组,制定审计项目方案,报室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审计项目方案获准后,审计组向被审计人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接到审计通知书后,被审计人所在单位应按照审计室的要求,及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并负责通知被审计人在审计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审计室提交述职报告。
第十条审计室接到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后,应尽快安排审计,并将审计组成员及审计时间在实施审计三日前通知被审计人所在单位。
第十一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听取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室对被审计人员的意见,应向相关业务部门了解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情况,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向审计组提供有关情况。第十二条审计组通过审计,应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做出评价;同时对任期末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做出认定;并界定被审计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不真实,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不真实,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十三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提出的审计报告,在报送派出审计部门前,应当征求被审计人及所在单位的意见。审计组应对其提出的审计报告承担有关责任。
被审计人和所在单位接到审计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返回审计组,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以审计组的通知为准。逾期不返回意见者,视同被审计人和所在单位
同意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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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审计室在审定审计报告后,发出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应对被审计人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对被审计人在所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中应当负有的责任提出明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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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室做出的审计意见(或决定)及审计报告,应抄送人力资源部及其它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审计室提交的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及意见,作为对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的依据。
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审计结果利用反馈制度,及时将审计结果的利用情况反馈给审计部门,以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十六条审计室依法独立开展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室接受中国XX集团公司审计局对执行审计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人力资源部接受中国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执行有关规定、利用审计结果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审计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通报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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