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中的作用 作者:郭宇思来源:《商情》2016年第25期 都市星主播【摘要】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都是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对两者的本质进行鉴定,解释了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的可能性,进而总结出内部审计对于国家审计的三方面作用。
【关键词】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互动
条形码标签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我国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作为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能否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在推动微观主体价值增值的同时也促进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是理论界、实务界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而内部审计对国家审计产生的作用逐步成为人们探讨的热点问题。
tsmm一、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动的可能性
首先,共同的法律准则作为基础。1983瓦房店社区年审计署成立后提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以内
部审计为基础,以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拥有业务指导职责。1994年审计法规定“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2003年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确定国家审计机关不再直接指导各单位的内部审计,而是通过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间接管理和监督各种组织的内部审计。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2014年1月16日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重申了“审计机关依法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法都以法律条文和准则规定的形式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互动奠定基础,不仅规定了两者互动的途径和合理方式,更进一步确保了两者互动的合法性与权威性。 其次,共同的目标与基本职能。一方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同属我国审计体系,都有着保护国家与组织资本资产,增加组织价值,实现国家战略规划的共同愿景。另一方面,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都肩负着监督经济活动、评估审计对象、发现问题等职责,这些职责客观归属于基本审计活动,不因审计类型的不同而变化。江都市仙女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