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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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劉牛
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并开设病房及提供妇科急诊服务。
第八条中医医院妇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室(含中医特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妇科应设置门诊手术室、专业B超室、阴道镜室。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及妇科手术室相关规定。
中医医院妇科病房应设置检查室、室、手术室,并符合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医特室(如音疗、导引、熏蒸、足浴、理疗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妇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妇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超声中药导入仪、针刺手法仪、艾灸仪、经络导平仪、熏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电磁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声诊断仪、宫腔镜、腹腔镜、阴道镜;有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应配备超高频电波刀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中药超声导入、夕卜敷、灌肠、熏洗、熏熱针灸、雷火灸、局部用药、耳穴、音疗、穴位注射、穴位贴敷、腹针、眨石、刮痂、足浴等妇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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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中医医院妇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妇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力求在不同年龄段均无人才断档。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医师应接受过中医妇科专门训练,掌握中医学和妇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熟悉200首方剂,重点掌握100首常用方剂(见附件),掌握妇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工效挂钩管理办法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丰富的诊疗经验,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危重妇科病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妇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妇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妇科病的诊断标准、本
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指南)和基本诊疗方法、妇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新技术新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妇科病(证)的诊疗专
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危重妇科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 掌握妇科
学新进展。
第十六条妇科主任应具有从事中医妇科专业8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妇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的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妇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以上)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妇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妇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妇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的传承和创新工作,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学术发展方向,指导重点项目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妇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妇科专业
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妇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妇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妇科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妇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妇科护士应掌握中医药常见妇科病的基本知识,掌握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妇科中医护理常规和中医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能为病人提供具有中医药特的妇科病康复和健康指导。
多普勒效应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妇科护士长是妇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护士长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1年以上妇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妇科护士长应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2年以上妇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妇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急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急重
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大会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当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常见、多发妇科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能开展月经病、带下病、妊娠病、产后病、妇科杂病等妇科病的常规诊疗。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妇科疑难、急危重症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开展中药外敷、灌肠、熏洗、针灸、推拿、局部用药、耳穴、刮痂、穴位贴敷、拔罐等中医特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药超声导入、音疗、熏蒸、穴位注射、眨石、钩活术、平衡针、火针、腹针、热敏灸、雷火灸等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制定常见妇科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规范、指南),诊疗方案应包括规范的中西医病名、诊断、、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难点指临床上需要解决的有针对性的实际问题,通过中医方法的改进有解决的可能。要定期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目的,不断优化诊疗方案(规范、指南)。
第二十八条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水平。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中医药诊治工作。使用中医药的,辨证准确、理法方药一致。手术病例能正确配合使用中医药。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中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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