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一实验小学
通过宪政实现民主与法治的追求,需要在社会中使公民建立普遍而广泛的法制信仰,我国走上宪政道路仅有30余年,受各方面影响公民还缺乏对法律的普遍信仰,因此从公民视角探讨构筑法制信仰并思考宪政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标签:法制信仰;宪政;公民
一、法治信仰之于宪政意义
梅契尼科夫宪政,作为一种追求民主与法治的理性方式,西方大多数国家经过几百年摸索与实践已经酝酿出适合各自国情的模式。而作为一种舶来品,宪政在我国经过30余年的发展人仍不够成熟。法治信仰的普遍建立对于实现宪政必不可少,明确二者之间关系,需要我们了解宪政的自身构成元素。有中国特的资本主义
1.宪政的外部由政治基础和经济物质基础构筑。英美法系国家和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不同的宪政发展历史表明,政治基础决定了每个国家追求宪政这一共同目标所走的道路必然各不相同。另一方面,在西方实行宪政的经济物质基础无疑是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契约精神与平等自
由的追求催生了现代法治的萌芽,而这种的理念在市场经济下更广泛的传播,要求通过宪政去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进一步妥协与平衡。
2.对宪政的内核分析,其基础是社会中法秩序合法性的建立,表现为法与义的统一与和谐。这里的法,指根据各自国家的特点,对制度与法律系统的理性设计,更多体现在立法的技术层面,通过建立法律或法律规则以及关于这些内容的逻辑解释和分析工具,使法律成为一种专门化的技术和工具。
姚明慈善赛直播所谓义,有的法理学者理解为一种国家族心理世界中可以凝聚宪政精神的信仰体系,笔者把它通俗地解释为一国内公民与社会普遍形成的正义情感与精神指向,置于宪政文化下就是公民普遍的法治信仰。在西方,经古典自然法的流变和社会契约论的经典传承,法律上的平等自由从神意下降为人的尊严,加之近现代各学派的兴起,对法律的虔诚信仰早已深入人心成为普遍共识。
3.在我国,政治上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提出表明我国将走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宪政之路,1978年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从无到有并逐步发展体现了经济物质基础的逐步积累。多年来立法领域也已经逐渐形成了一股法律专业技术力量,中国法制建设过程的需求更使其繁荣
进步,各部门法的研究和相关法律规则的制定,体现了我国并不缺乏立法专业技术。但我国从德主刑辅的法律制度传统到有治人无治法的社会意识根深蒂固自古而然,宪政的实现缺乏普遍的法治信仰。黑龙江北开职业技术学院
qq空间打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