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经济内容可能性因素利弊论文

断路器结构关于我国宪法经济内容的可能性因素及利弊分析
团队氛围一、宪法规定经济内容的可能性因素分析
(一)时代因素
宪法的内容是时代的反应。早期资产阶级宪法是争取民主的结果,其主要内容是在政治领域中规范公权力而对经济内容的规定少之又少甚至发生缺位。根据林纪东先生的考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团体主义取代个人主义,成为宪法制定的思想基础(比较宪法序言,民国手数王69年元24日);之前的个人主义,带来了贫富悬殊、少数人过于自由等社会问题。此种社会背景的转变,使得发展经济、建设福利国家成了各国的首要任务。这异于资产阶级国家宪法出现之初的仅仅通过限制国家权利来保障公民权利的做法,这是消极自由到积极自由的转变。此外,“从20世纪30年代以后,随着传统宪政理念发生的结构性变化,政府开始越来越多地介入到经济运行层面,并担当起了克服市场缺陷的‘救世主’角”。这种做法有其积极性。
tilera(二)社会主义国家
首先,我国宪法规定大量的经济内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马克
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典型便是公有制经济,只有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为社会主义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可见,经济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举足轻重,于是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内容的做法也就顺理成章。
其次,社会主义国家一向排斥“私”的观念。排斥“私人”性质的东西,结果是公法领域的扩大,从而使原本属于“私人”性质的经济也被纳入公法的范围加以规定。
琼斯矩阵再次,张知本先生在《大战后(指“一战”。笔者注)世界宪法之新趋势》一文中指出,世界大战后,出现了“社会主义改良主义之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两种趋势,在论述“社会主义之宪法”时,作者归纳了“权力机关之统一、无产阶级专政、私有财产一部分没收、拥护工农利益”等特点。作者指出:“苏俄虽为无产阶级专政之国家,应以工人利益为前提,但……无产阶级如欲完成社会主义革命,自非以农民为同盟者不为功。”由此不难揣摩出:建国后我国一穷二白,而政权基础又是工农联盟,因此,很难说我国宪法中规定经济内容、重视经济发展不是部分出于对“工农利益”之考虑。
什么是形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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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经济   宪法   社会主义   内容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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