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杨林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义公(亭)行罚决字[2022]00282号 |
被处罚对象 | 杨林 |
处罚结果 |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0日,违法行为人杨林在重庆市某开发区一房间内,伙同他人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及。2022年2月10日其到达义乌时被我局民警查获,经对违法行为人杨林的毛发进行检测,结果含有甲基成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第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林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义乌市拘留所执行。深圳银湖旅游中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1 |
处罚机关 | 计算机科学与探索【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义亭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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