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叠公行罚决[2021]541号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叠公行罚决[2021]541号
【主题分类】斯文赫定公安 
【发文案号】叠公行罚决[2021]54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1.07.02 
罗伯斯庇尔护士应具备的素质【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处罚对象】王*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4.30 1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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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北新村小学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叠公行罚决[2021]541号
违法行为人王*,男,证件号码:**********,1992年02月13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桂林市象山区铁西一**********,现住广西桂林市七星**********。
现查明违法行为人王*于2021年5月9日19时许,在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安置小区5栋2单元402室,用“冰壶"以烫吸方式吸食了“",后于2021年6月23日0时许,在桂林市七星区会展酒店附近被北门派出所民警查获。
以上事实有王*本人的陈述申辩、毛发检测报告书、照片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期望理论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北门派出所民警送至桂林市第一拘留所内执行(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7月8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或叠彩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叠彩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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