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启富案(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6373号)

胡启富案(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6373号)
【主题分类】公安 
触指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发文案号】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637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3523221600150 
【处罚日期】2021.10.1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双屿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若男和她的儿女们
【处罚对象】央视网评星巴克事件胡启富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水产学报2021.12.29 14:18:35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18日22时05分许,胡启富因在温州市鹿城区象门街(百里路小学附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尿液检测该胡启富的尿液呈、阳性反应。该胡启富陈述其于2021年10月中旬,在温州市瓯海区潘凤灯笼侠一破庙里以“烫吸”方式吸食。经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检测,该胡启富的尿液中检出甲基和成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胡启富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2012全国百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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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2:38: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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