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 | 陈龙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瓯公(潘)行罚决字[2022]00377号 |
被处罚对象 64位微处理器 | 陈龙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2月17日上午,***派出所民警在瓯海区***街道***进行日常检查工作时查获前科人员陈龙,经询问:陈龙自述于2022年1月份,在湖南省常德市***以烫吸的方式吸食了。后提取陈龙的毛发、尿液送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进行成分鉴定,结果显示从送检的毛发中检出甲基成分。另查明:2019年8月20日陈龙因被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行政拘留。 母亲和我们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陈龙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瓯海区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1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潘桥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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