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姣案(桐公(城)行罚决字[2021]03757号)

吴姣案(桐公(城)行罚决字[2021]03757号)
【主题分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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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案号】醚基汽油西风狂诗曲2桐公(城)行罚决字[2021]03757号 
处罚日期】2021.05.2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浙江省桐乡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嘉兴市 
【处罚对象】吴姣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29:14  拉美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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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6月初,吴姣伙同他人在桐乡市濮院镇印花园区5栋一楼一房间内以烫吸的方式进行吸食的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尿样检测,吴姣的尿样、均呈阴性。吴姣本次违法行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吴姣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蔡琳近况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桐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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