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的各种特殊情形越来越多,对此类证券公允价值的估值也越来越困难,而做为每日应对大量投资者申赎的公募基金行业,如何保证公平的对待各个时段进行申赎的投资者也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本文通过对国外侧袋机制的研究向为解决此困难提供一种新的路径。
【关键词】国内基金行业侧袋机制
一反侦察
、侧袋机制简介侧袋机制(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
Sideocket)主要运用于海外对冲组合的基金,其是指当出现缺乏流动性的股权时,在原来的基金下设立两个子基金(主袋和侧袋),将缺乏流动性的股权剥离出来放入侧袋子基金,主、侧袋基金分别单独核算估值。从而避免由于非流动性资产估值不公允造成基金资产风险分配的不均衡,确保不同时间段赎回的投资者公平承担基金整体资产风险。使用侧袋机制时,赎回的投资者只能获得“主袋”部分的赎回款,待“侧袋”部分恢复流动性予以出售或清盘时,方能获得“侧袋”部分的赎回款。
二、侧袋机制引入的意义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各种新的投资品种不断涌现,而且证券特殊情况也越来越多,如何对这些证券进行合理的估值则越来越困难。自2007年,基金行业也开始探索对特殊情况下证券进行估值调整,例如对长期停牌股票采用行业指数法、市盈率法等进行估值调整,但是随着证券特殊情况越来越复杂,比如最近两年上市公司不断有丑闻被媒体揭露出来论科学发展观,或者是一些“黑天鹅”事件的发生,使得对此类证券的估值也越来越困难,传统的估值方法已很难解决这些问题,而侧袋机制则为此问题的解决开辟了一个新的选择。
三、侧袋机制实施的法律前提国内基金主要是契约性基金,如实施侧袋机制,还需相应的修改合同条款,如在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的报告义务等方面进行同步修改。 对于公募基金,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人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赎回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接受投资人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
基金品种除外”,而绝大多数基金在合同中对严格按此规定赎回款需在几日内支付,所以目前尚不具备实施侧袋机制的条件。对于特定客户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莲必治对于专户产品参与退出的规定如下,“第二十四条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间,资产管理人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成分,办理特定客户参与和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手续,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可以由资产委托人承担。莫西沙星肺部感染的效果资产管理计划每季度至多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法规方面对于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参与和退出是根据合同规定而行,未有强制要求赎回资产必须一次性支付,特定客户资产可根据合同实施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