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日本人家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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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家族制度间题是日本重要的道德间题、政治间题和法律问题,日本人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乃至经济生活都被置于“家”的观念的束缚之下,可以认为,近代以来日本的成功与失败,都与日本传统家族制度及家族道德有密切关系。“君臣一家”、“劳资一体”、“企业一家”的观念,便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在日本人的政治关系及经济关系中的突出反映。本文拟对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特征及其影响作一初步探讨。
一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特征
在日本历史上,家族制度与家族道德曾受到过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随着平安时代末期以后日本脱离汉文化圈影响的倾向日益明显,其家族制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所谓日本传统的家族制度,是指在家族结构、家族道德等方面都具有本国的特点的家族制度,它在幕府时
代产生并不断巩固,在德川时代达到顶峰。明治维新之后,《明治民法》的制定,给它注入新的生命力,这种曾经盛行于武家社会的封建家族制度被推行于全体国民,成为此后一直到194
拇指再造5年战败为止日本国民家族制度与家族生活的准则。
信得药业具体说来,日本传统家族制度最具特之处有以下几点:
novellnetware1.重“家”而轻个人。在日本人的家族制度与家族意识中,永远伴随着一种观念,这就是“家”。这种“家”是“依托于祖先之灵、纵式的、连续的观念式存在”,¹也就是说,在以婚姻、血缘为纽带的具体的家族之上,还有;“家”这个“超越个人的生命、祖孙一体的永远的生命体”。À不管家庭成员发生了什么变化(如出生、死亡、结婚、分家等),这种
观念上的“家”都保持其统一性而存在下去。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生儿育女的具体家族不过是“家”的现象形态,即使家庭成员在肉体上全部不存在了,或被除掉户籍,也并不意味着“家”的消失,它在观念上依然存在,因此,也就有家族再兴的可能。由此可见,日本的“家”比以婚姻和血缘为纽带的具体家族有着更深的内涵,它除了组成“家”的人员之外,还包括作为居住的房子和家产(如土地、山林等)以及为维持家业的生产手段和埋葬祖先的墓地等。这些东西被作为“家”的古往今来的整体,在人们的心目中比实际生活在这个家里的具体成员更为重要,正因为如此,象征这种超家族的“家”的家徽(家的标志)、家
系(家的名誉)和家号等受到日本人的格外重视。毫无疑间,对于家庭成员来说,立于个人之上,支配个人的“家”是第一义的存在,一切为了“家”,“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便是人们的行动准则。为了“家”的延续和兴旺,家族内实行严格的家督½继承制,即由一人(一般是长子)继承家业和家长权,同时,也继承大部或全部家产,长子以下男性成员可以在结婚之后建立分家,并从本家领受一部分家产,但没有要求财产的权力。家庭成员的婚姻、从事职业、居住地的选择等都要服从“家”
十字军东征的影响的利益,并由家长来决定,他们所处的被管辖和服从的地位,决不会因成年和才华的增长而有所改变。这种重家而轻个人的情况同样反映在家长身上,在“家”的观念下,家长就象是一场接力赛的选手,他的任务是接过父祖手中的“家”的接力棒,再传给子孙乡被认为是“家”的一时的代表和家业的管理者。家长实际上也是为了“家”而生活,所以,他的品德和才能相当重要,在日本历史上,让不称职的家长隐居或与无能不才的继承人断绝关系的事例并不少见。由此看来,在日本的家族中,至高无上的是家长权而不是家长,故有人将日本的家族秩序称作“家的父家长制”。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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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家名而轻血缘。由于“家”是超家族的,所以,在日木人的家族中,血缘关系并不是构成家族
的唯一纽带,模拟血缘关系也是重要组成部分。它服务于两种目的,首先,是为了“家”的延续。由于在日本人的家族中不仅以父子关系为核心,更强调祖孙一体,所以,自永久不灭的“家”的观念产生后,“家”的延续便成为家族成员的头等大事,断嗣意味着“绝家”。为避免这种家族最大的不幸发生,最简单易行的办法就是在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取养子而代之,或是在只有一女儿的情况下招婿进门,让其继承家业。为了传家名这一根本目的,作为家业继承人的养子从上门开始就要放弃自己的家系而改称养家的姓。有了养子,养家解除了后顾之忧,养子本人也无须感到难堪,外人更不会因此说三道四。在日本人眼里,家名和血缘孰重孰轻,日本人选择的是前者。其次,是为了家业的经营。一些家族中往往雇佣一些使用人,让他们参与家务和家业的管理,他们被视为家庭的一员,并与主人保持终身的主从关系,有的人甚至还能成为家业继承人。所不同的是,他们无须改变自己的姓氏。在这一点上最为典型的是德川时代商家的“奉公”制度,奉公人从10岁左右起进入主家作丁稚(学徒),一般要经过20多年的时间才能成为店员。其间,奉公人的衣、食、住及教育都由主家负责,俨然是主家的一个成员。到了店员这一级,主家便根据他们长年“奉公”的功绩,给他们资金和作为商家标志的“暖廉”,让其作为本家的一个支店独立经营,称为“别家”。显然,这种主从关系与模拟血缘关系互为表里的“奉公”关系己远远超出单纯的契约关系,并使阶级关系混淆不彰。在整个封建时代,将主从关系
模拟为家族父子关系的作法成为「l本的一种普遍的社会习惯,人的性格的捧角被磨光了,习惯于以服从为本份,这一点极大地影响了历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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