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C ECE EC与CE,E4与e4认证的区别

EEC就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简写,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是实现欧洲一体,成员国必须执行;
ECE就是欧洲经济委员会的简写,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是联合国下属机构,成员国对法规可作参考,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日本就是其中一成员国。氨气压缩机
CE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
欧洲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战争使欧洲受到了巨大的破坏。大战结束后,欧洲面临着全面复兴的局面。为此,1947年联合国成立了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来促进欧洲的复兴。欧洲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除横跨欧亚的苏联外,每一个国家的面积都不太大,因此跨界的陆运特别频繁。这就势必带来涉及交通运输的一些汽车性能需要统一的问题,例如灯光的颜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需要统一。于是1953年在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内陆运输委员会(TRANS)的公路运输分委员会(SC1)中成立了车辆结构工作组(WP29)来研究和管理这方面的事务。到1958年在日内瓦签署了欧洲范围内的一个联合国协议书《关于采用统一条件批准车辆、装备和部件并互相承认此批准的协议书》,简称58年“日内瓦协议书”,这样就在ECE范围内建立了一套技术法规—ECE法规和型式认证制度以及各国型式认证的互相认可。后来欧洲国家为了实现统一组建了共同体。共同体作为一个“形式上国家”也要建立一套
对机动车产品的管理,于是欧洲共同体在欧洲经济委员会ECE法规的基础上也演变出了一套管理体制。
欧洲共同体成立后,做为一个统一体,在机动车技术法规方面也需要统一,当时还没有在全球范围内统一机动车技术法规的趋势,因此欧洲共同体在ECE法规之外又建立了一套适用于共同体国家的技术法规:EEC指令。在ECE法规以外建立EEC指令的原因有几个,一是ECE法规是非强制的,共同体各国采用的数量各不相同,需要在共同体内统一所采用的技术法规;二是共同体做为未来的“统一国家”也有建立机动车法规的必要性;三是ECE法规所涉及的认证主要是零部件和整车的一部分要求,没有专门针对某种车型的认证,而共同体要开展对M1类汽车和摩托车整车的型式认证和互相承认。随着欧洲共同体变为欧盟,ECE指令也变为EC指令。
ECE法规和EEC指令都源于欧洲,主要参与国也基本相同,参与法规起草的汽车技术专家也无非来源于奔驰、大众、标致等大集团,因此EEC指令与ECE法规在结构和内容上可以说是同出一辙,极为相似。到目前为止有70多个EC指令和EEC法规在技术内容上是一致的。在全球机动车技术法规走向统一的今天。ECE和EU既有与全球法规统一的必要,也有ECE和EC彼此统一的可能。
E mark 与 e mark 的认识与区别
E 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定价模型  E6-比利时    E7-匈牙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牙    麻醉剂E22-俄罗斯 
E23-希腊   E25-克罗地亚  E26-斯洛文尼亚
E27-斯洛伐克  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黑    E37-土耳其 
 e  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同E标志认证一样﹐各成员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农s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利 
e4-荷兰        e5-瑞典    e6-比利时
e9-西班牙    e11-英国  e12-奥地利 
e13-卢森堡  e17-芬兰    e18-丹麦 
e21-葡萄牙  e23-希腊      e24-爱尔兰

  E/e mark比较
标志       
Exx 
 exx
规范名称 
规章(Regulation)
指令(Directive)
制定单位 
ECE 
EC
总部   
日内瓦
布鲁塞尔
会员资格 
聚乙二醇单甲醚
联合国会员可自由加入
需为EC会员国成员
适用区域
欧洲及其它区域
实体经济EC会员国会员国
接受度 菲律宾与中国
非强制性,可自由选择 
强制性,所有条文皆须接受
整车认证
无 
有 
E MARK
E-MARK 认证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所以,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认证,势在必行。e-mark 标志e-Mark 标志分为两中形式,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长方形外框 指 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 例如:车载充电器 车载灯具/电筒 车载气泵 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 车载电水壶 车载冰箱 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 车载电动千斤顶 车载吸尘器 车载电动工具 等等圆形外框 指 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 安全带 前大灯 等等而外框内的数字1,2,… 13…, 代表颁发该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欧盟成员国家之代号。例如,1代表 德国 , 4代表荷兰, 13代表卢森堡, 23 代表爱尔兰 等等,即由该代号所示国家的交通部签发的e-Mark 证书。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07:23: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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