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屏障安装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神华集团神朔铁路分公司
发包方: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铁路进站道路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山西意佳巨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5年7月18日
神华集团神朔铁路分公司
广西青年干部学院
燕家塔站隔声屏障工程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甲方(发包方):陕西弘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神朔铁路进站道路工程项目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
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工期、安全、质量如期优质完成,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神朔铁路分公司燕家塔站声屏障安装工程
脉动时空
1-2 工程地点:燕家塔站
1-3 工程范围及内容:声屏障上部安装工程(含声屏障基础预埋件、立柱、吸声板,通透隔声板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1-4技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规定、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其中亚克力通透板厚度为6mm,国标要求)。
第二条:工程期限
2-1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10日。
第三条承包合同方式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3-1 采用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声屏障安装综合单价 410 元/m2(包含声屏障基础预埋件、立柱、吸声板,通透
隔声板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第四条工程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施工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合格工程量×相应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本工程不含税金)。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应预付乙方3万元定金;预埋件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声屏障
钢立柱进场安装完毕,甲方应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声屏障板进场,且安装总工程量累计完成50%时,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工程全部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
3个月内业主验收合格,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剩余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甲方应将剩余款项全部结清。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和工程价款的结算。
6-2负责提供技术资料、技术交底。
6-3对本工程施工提供技术指导。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开工前 3 天,必须完成全部施工准备工作,(施工队伍进场的设备、材料的准备)。
7-2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7-3自觉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按甲方要求对现场进行布置,对材料进行标识。不得随意改变工地的布置和乱堆乱放各种材料设备、构件等,以求达到工地整洁,文明施工。
三边孔7-4义务配合甲方测量人员、试验人员进行测量放线和试验检测。
7-5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7-6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机械,住宿、生活、生产用水等各方面需求。
7-7每日施工完毕,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对其剩余材料进行规整,送回库房,如不配合清除该施工队伍。
第八条质量与验收
8-1 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甲方随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其他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2 已完工的合格工程产品,在未交付业主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保护期间损毁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
pka第九条安全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