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村民自治中“万方
两委”矛盾的现状与对策作者:冯国卿 何乐嫔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第10期 [摘要]在实施村民自治的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好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乡村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正确处理好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磺胺脒既是全面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建设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文章着重从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矛盾关系的现状出发,通过对存在的问题及造成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正确处理好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的对策及建议。 文献综述怎么写
[关键词]村民自治;党支部;村委会;矛盾;对策
[基金项目]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编号:A32060
[作者简介]冯国卿,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行为与公共政策分析,广西南宁 ,530004;何乐嫔,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网络传播,广西南宁 ,530004
[中图分类号] 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10-0082-0002
稀土永磁 一、当前“两委”矛盾冲突的状况
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不和谐或多或少都存在着,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支部大权独揽,村委会形同虚设
村级党组织对于村民委员会的越权往往表现为党支部书记个人的越权和集权,事无巨细都大包大揽。不仅冲击了村民委员会的正当职权和村民的民主权利,限制了村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也破坏了党内的民主。 有的村支书独揽村里的财务,财务收支不仅不与村民或其他村干部讨论决定,而且还自己同时兼任会计和出纳,自己一人收取现金、保管现金、支付现金;或者尽管会计出纳由他人担任,但仍然是支书自己收钱、自己签字、自己支出,最后只把条子交给会计和出纳,使会计和出纳形同摆设。
(二)村委会过度自治,村级党组织无法领导,体现不出核心作用 部分村委会主任认为支部是抓虚的,村委会是抓实的,村里的事由主任说了算,遇事不同党支部书记商量,擅自主张。而有的村党支部书记由于自身素质低、能力差,对村委会不会领导、不善领导,导致“两委”关系错位,党支部领导相对弱化。更有甚者,在“村霸美术馆旁边的动物园”控制了村民委员会的一些农村,党支部一味退缩,不能依法对村民委员会实行领导和监督,不能充分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行使民主权利。
(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各自为政,对抗“分家”
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都想把权力完全集中到自己手中,但是都没有完全成功,二者经常分庭抗礼、以争高下,处于对峙的态势,引起党支部和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矛盾冲突。由于双方的不配合造成村里的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使村民自治的发展严重受阻。
二、“两委”矛盾的成因分析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矛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总的来说,有以下几方面:
(一)“两委”干部素质不高
虽然直选后农村“两委”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两委”干部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有的认识有偏差,不少村支书就认为,现在虽然实施村民自治,但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级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那就是在村里党支部要说了算,村支书是一把手,村里的事最后都得支书拍板。而相当多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则认为:现在搞村民自治了,我是村民选上来的,大事小事就得我说了算,党支部应该靠边站。有的不善于处理复杂关系,驾驭能力比较差,在工作中常常自以为是,不注意工作方式技巧,不能很好地与人沟通;有的思想作风不严谨、不民主,办事不公道,工作作风不踏实,依靠家长式作风来推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缺少知识、技术和率领农民共同致富的本领,守摊子、混日子,村庄面貌长期得不到改观;有的对新时期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束手无策,不敢处理、不会处理,影响了农村的稳定;有的缺乏农村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和水平不高,根本不懂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程序,根本不知道村干部怎么当;有的政策水平不高,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较低;第三世界电影也有个别的村委会或者党支部甚至被家族势力和宗族势力所左右,使村里的歪风邪气盛行,正气得不到伸张和保护。这样的“两委”干部必然不会很好地处理好“两委”关系而导致关系紧张,制约村民自治的健康发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