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人力资源开发∙【制定机关】商务部
美商网∙【公布日期】2007.07.02
∙【文 号】商合批[2007]503号
∙脂肪酸酰胺【施行日期】2007.07.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伦敦证券交易所∙【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503号)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在哥伦比亚设立分公司的请示》(中国石化外〔2007〕335号)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在哥伦比亚设立分公司。
二、分公司业务范围为:以母公司名义在哥伦比亚勘探、开发和生产、销售碳炔化合物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机构批准证书》。
四、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身体健康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分公司负责人应按《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向我驻哥伦比亚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馆的领导。
五、分公司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你集团公司备案。工作情况须由你集团公司每年年底报送我部(合作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刘维尔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