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
为促进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其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定期报告披露业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将该三项规则统称为定期报告准则)、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业务办理指南。
一、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盈利预测及其修正
(一)业绩预告披露标准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发生或可能发生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对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预计。
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无线电台
2.上市公司因《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模因3.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主要财务数据和会计指标的,应当按上述要求披露业绩预告。
(二)业绩预告方式
上市公司应当合理、谨慎、客观、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明确披露业绩的变动范围、盈亏金额区间等,不得采用措辞模糊的表述,如“一定幅度”“较大幅度”“较高”等词语来代替。
1.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披露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区间最大不得超过50%,即[(上限金额-下限金额)/下限金额] 的绝对值应不超过50%,鼓励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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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中充分说明业绩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例如计提减值准备、停产、补交税费等。业绩变动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的,需说明影响金额范围,并明确指出相关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深圳指数
注:本指南所称“元”,如无特指,均指人民币元。
(三)业绩预告修正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如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数据相比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的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的20%;
2.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四)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5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修正公告格式》进行披露:
1.公告文稿;
2.董事会的有关说明;
3.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作出业绩预告或者修正其业绩预告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意见(如适用);
4.本所的其他文件。
(五)业绩快报披露标准
1.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业绩快报。
2.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3.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4.自愿发布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但其上年年报尚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披露其上年度的业绩快报。
(六)业绩快报修正
1.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本所鼓励公司对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由注册会计师进行预审计或者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事先的充分沟通。
2.公司预计实际数据与业绩快报、招股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数据之间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说明修正内容及修正原因。
3.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七)业绩快报及其修正公告披露要求
业绩快报应当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上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时,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并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6号—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格式》进行披露:美国贫困线
1.公告文稿;
2.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适用)、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公司董事会对差异内容及其原因,以及对公司内部责任人认定情况的说明(如适用);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盈利预测修正
上市公司披露盈利预测修正公告的,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量化分析1.公告文稿;
2.董事会的有关说明;
3.董事会关于确认修正盈利预测的依据及过程是否适当和审慎的函件;
4.注册会计师关于实际情况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的专项说明;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披露的盈利预测修正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1:29: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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