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如何看待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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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问题:某地制定村规,规定如果村子里面出现不孝儿女现象后,将利用村里面的喇叭进行曝光,对于这类现象你怎么看?伯努利方程
近期四川自贡市某地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对村里出现的不孝儿女等不良现象进行曝光,并将给予经济处罚,所得款项用于补偿受害方,对此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当然这类具有民间性质的社会规范在我国出现也非首先,在此之前贵州某地为约束当地日益增长的各类礼金,也制定过类似的村规民约,对此行为我有以下看法:
1.从法律角度而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推动依法治国,不仅要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正确有效的利用公序良俗、村规民约等民间规范的社会调节作用。因为法律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部分行为法律无法调节,比如违反道德标准和良好习惯的不孝行为,法律无法进行有效的调节,这些关系即使法律介入会更加导致关系的恶化,尤其是我们国家这种人情味和亲情关系比较浓厚的国家。当地村民制定的村规民约建立在广大众自愿缔结、自愿遵守的基础上,其目的是保证村内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与国家法律并未出现实质性冲突,相反也补足了法律调整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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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论文2.从社会现实的角度而言,我国的现代法治理念本质上属于舶来品,也正因为如此很长时间内我国未培养出适合现代法治理念生长的土壤,尤其是在农村基层地区,甚至出现了部分众抵制法律的现象,但是我们看到这些地区的社会关系并未出现恶化,原因就是他们内部形成了成文或者不成文的社会规范,
来保证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农村及基层地区的社会关系相对比较封闭,是典型的熟人圈、亲友团,爱面子,如果仅仅适用法律法规来调整这些社会关系反而会打破原来的熟人圈,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甚至恶化。而诸如村规民约之类的民间规范,在不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有效的调节基层地区的社会关系,并实现社会关系的调整逐步向法律法规调整过渡。
限塑令的意义3.法律是社会关系的书面化表达,而村规民约等民间规范是法律的通俗化表达,我国基层的法治方式就应该走众路线,把国家法治与众自治相结合,这符合中国的国情、社情,这也是马锡五式基层巡回法庭能够持续存在的社会根源。
因此,我认为,这类村规民约在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不应该禁止,反而我们在法制教育和法治进程中应该积极结合,并发挥其优势作用。
云南警官学院王红强
新华门事件2016年11月1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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