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
(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 单选题(总题数:14,分数:28.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列关于《法经》篇目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3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
(分数:2.00)
 A.《杂法》规定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B.篇目总共为七篇,至汉代增加为九篇
 C.《捕法》是关于囚禁、审判及实施刑罚方面的法律规定
 D.“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其律之篇目始于《盗法》与《贼法》 
解析:解析:《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A项错误。《法经共分《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B项错误。《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属于诉讼法的范围,C项错误。《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D项正确。
3.秦朝作为司法官吏断案依据的成例称为( )(2010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8题)
(分数:2.00)
 A.决事比
 B.封诊式
 C.廷行事 
 D.断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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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解析: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在律文无相关规定时,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因此本题选C。
4.秦始皇三十三年,咸阳令审判一起盗羊案件时,误将系羊绳圈的价值计入赃值,与秦律规定的计赃方法不符。依照秦律,该县令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其所触犯的罪名是( )(2013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4题)
(分数:2.00)
 A.不直
 B.纵囚
 C.失刑 
 D.擅刑
解析:解析: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的,属“不直”;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即犯“纵囚”;由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的谓“失刑”,司法官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题中,咸阳令是过失错判的,是“失刑”,选C。
5.按照中国古代“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相对于侵犯一般人而言,法律对侄子殴打叔父行为的处罚( )(2008年综合课单选第40题)
(分数:2.00)
 A.更轻
 B.更重 
 C.同等
上海校讯通 D.视情况而定
解析: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治罪的制度。在刑法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
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本题中,侄子殴打叔父,因为服制比一般人近,所以处罚更重。B项正确。
6.中国古代首次设置律博士的政权是( )(2010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5题)
(分数:2.00)
 A.北魏
 B.曹魏 
 C.西晋
 D.北齐
解析:解析:曹魏在廷尉之下设律博士,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本题答案选B。
7.京兆府民人张三与邻人李四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展成为殴斗,张三被李四打伤。当
夜,张三持利刃潜入李四家,将李四及其家人共五口全部杀死。三天后,张三被官府缉捕归案。若此案发生于唐玄宗天宝年间,依照唐律关于“十恶”的规定,张三的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4题)
(分数:2.00)
 A.恶逆
 B.不道 
 C.不义
 D.谋大逆
解析:解析:不道是指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肢解人。本题中,张三将李四及其家人共五口杀死,是不道,B项正确。
8.宋代把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称为( )(2012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39题)
(分数:2.00)
 A.红契
 B.白契 
 C.质剂
 D.傅别
解析:解析:不动产买卖必须缴纳契税(输钱),并由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官印(印契)。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赤契”“红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未加盖官印的契约称“白契”。因此本题选B。信号发生器设计
9.下列关于《元典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2016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0题)
(分数:2.00)
 A.《元典章》附载了五服图
 B.《元典章》为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 
 C.《元典章》开创了以六部分篇的编纂体例
 D.《元典章》是元朝地方官府自行汇编的法规大全
解析:解析: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是《至元新格》,不是《元典章》,B项错误。其他选项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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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1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9题)
(分数:2.00)
 A.阿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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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左官罪
 C.腹诽罪
 D.奸党罪 
解析:解析:为了防止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明朝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害中央集权的犯罪,怨望诽谤是汉朝危害君主专制
的犯罪,ABC项错误。
11.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将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等有关制度编撰成集,称为(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43题)
(分数:2.00)
 A.《大清律集解附例》
 B.《大清律集解》
 C.《大清会典》 
 D.《大清律例》
解析:解析: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政管理,提高统治效能,清政府仿效明朝,先后编制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在内容上,《大清会典》详细记载清朝各级国家机关的职掌、事例、活动规则与有关的制度,在编纂上遵循“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目”的原则。
《大清会典》是清朝行政立法的总汇,反映了清朝立法上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古代行政立法的完备形态。因此选C。
12.清朝负责受理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上诉案件的中央机关是( )(2016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9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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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宣政院
 B.大宗正府
 C.理藩院 
 D.宗人府
解析:解析:清朝中央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也是内外蒙古、青海、回疆地区的上诉审机关。C项正确。
13.清末司法改革后,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2009年综合课单选第40题)
(分数:2.00)
 A.大理院 
 B.大理寺
 C.法部
 D.刑部
解析:解析:清末对传统的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较大调整: (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并改省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 (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在地方设立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形成新的司法系统。 (3)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审判监督,并可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充当诉讼当事人或公益代表人。因此本题选A。
14.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
第45题)
(分数:2.00)
 A.《中华民国约法》
 B.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D.《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解析:解析:1914年12月,参政院炮制了《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大总统的任期为10年,可连选连任;现任大总统可以推荐继承人,不限制荐贤、荐子,实际上承认总统可以世袭。这部法律的制定公布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跳板。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二、 多选题(总题数:9,分数:18.00)
15.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16.西周统治者为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政权组织制度,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原则有( )(2017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59题,2017年法学综合课多选第28题)
(分数:2.00)
 A.嫡长子继承 
 B.小宗服从大宗 
 C.亲贵合一 
 D.选官时“任人唯贤”
解析:解析:西周的宗法制度中,小宗要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确。西周时期家国一体,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二为一,因此也形成了亲贵合一,C项正确。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A项正确。西周在选官时不是“任人唯贤”,
而是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
17.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不被夫家休弃的情形包括( )(2014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60题)
(分数:2.00)
 A.有恶疾
 B.有所娶无所归 
 C.与更三年丧 
 D.前贫贱后富贵 
解析:解析: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因此选BCD项。
18.下列选项中,属于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方法的有(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59题)
(分数:2.00)
 A.征召 
 B.察举 
 C.辟举 
 D.科举
解析:解析: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以荐举和考试为主要方法,具体包括察举、征召、辟举、任子、太学补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ABC。隋朝首创科举制,在汉代还没有出现。
19.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1年非法学综合课多选第63题)
(分数:2.00)
 A.修订于唐太宗贞观年间
 B.系统规定了唐朝的官制 
 C.采取“管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 
 D.效仿《周礼》,制理、教、礼、政、刑、事六典 
解析:解析:《唐六典》是玄宗开元年间修订的系统规定唐朝官制的政书。《唐六典》以《周礼》为指导和模式,采取了“官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分为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和事职六部分。内容涉及三师、三公、三省、六部、各寺、监直至州县等40余个国家机关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俸禄、休致、执掌等方面。有关的历史沿革,分别作注附于正文之下。《唐六典》是记载唐朝官制的重要文献,对于后世王朝的行政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本题选BCD。A项错误,不是贞观年间修订,而是开元年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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