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行政体制改革的动力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24
【字 号】黑政发〔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马血清
18和谐社区∙【时效性】现行有效
田喜荣∙【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21〕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为全面完成2021年目标任务,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欲速则不达教学设计
  一、迅速部署推进。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对照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统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部署推进。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
管理幅度
  二、密切协同配合。对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办单位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涉及市地的具体工作任务,由牵头领导和主办单位提出具体工作落实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将按照省政府部署,依据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新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第三方机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8:39: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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