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具有片状石墨的铸铁件(以下间称“铸铁件”)
备考 本标准的引用标准及对应的国际标准见附表1。
2 用语的定义
本标准使用的主要的用语定义如下。
⑴ 单铸试块 原则上采用与铸铁件相同的铸型,与每批铸铁件在相同条件下单独浇注的试块。 ⑵ 附铸试块 在铸铁件本体上规定的位置,附着于铸铁件,原则上与铸铁件相同的铸型浇注的试块。
⑶ 实体强度用试块 从铸铁件上规定的位置直接采取的试块。
2种类记号
表1 种类记号
种类记号 |
FC100 |
FC150 |
FC200 |
FC250 |
FC300 |
FC350 |
|
3化学成分
铸铁件在特别必要的时候,按9.4条的规定进行试验,其化学成分应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 4 机械性能
铸铁件根据表2,对单铸试块进行试验,测定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
硬度适用于订货方有要求的时候。
另外,附铸试块及实体强度用铸试块的抗拉强度见参考表1和参考表2。
表2 单铸试块的机械性能
种类记号 | 抗拉强度 N/mm² | 硬度 HB |
FC100 | ≥100 | <201 |
FC150 | ≥150 | <212 |
FC200 | ≥200 | 拉姆齐定价<223 |
FC250 | ≥250 | <241 |
FC300 | ≥300 | <262 |
FC350 | ≥350 | <277 |
| | |
参考表1 附铸试块的机械性能
种类记号 | 铸铁件壁厚 mm | 抗拉强度 N/mm2 |
FC100 | - | - |
FC150 | >20~40 | ≥120 |
>40~80 | ≥110 |
>80~150 | ≥100 |
>150~300 | ≥90 |
FC200 | >20~40 | ≥170 |
>40~80 | ≥150 |
>80~150 | ≥140 |
王朝云>150~300 | ≥130 |
FC250 | >20~40 | ≥210 |
>40~80 | ≥190 |
>80~150 | ≥170 |
>150~300 | ≥160 |
FC300 | >20~40 | ≥250 磷酸三钙 |
>40~80 | ≥220 |
>80~150 | ≥210 |
>150~300 | ≥190 |
FC350 | >20~40 | ≥290 |
>40~80 | ≥260 |
>80~150 | ≥230 |
>150~30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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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表2 实体强度用试块的机械性能
种类记号 | 铸铁件壁厚 mm | 抗拉强度 N/mm2 |
FC100 | >2.5~10 | ≥120 |
>10~20 | ≥90 |
FC150 | >2.5~10 | ≥155 |
>10~20 | ≥130 | 桃园矿
>20~40 | ≥110 |
>40~80 | ≥95 |
>80~150 | ≥80 |
FC200 | >2.5~10 | ≥205 |
>10~20 | ≥180 |
>20~40 | ≥155 |
>40~80 | ≥130 |
>80~150 | ≥115 |
FC250 | >4.0~10 | ≥250 |
>10~20 | ≥225 |
>20~40 | ≥195 |
>40~80 | ≥170 |
>80~150 | ≥155 |
FC300 | >10~20 | ≥270 |
>20~40 | ≥240 |
>40~80 | ≥210 |
>80~150 | ≥195 |
| | |
FC350 | >10~20 | ≥315 |
>20~40 | ≥280 |
>40~80 | ≥250 |
>80~150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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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及质量
铸铁件的形状、尺寸根据图样或模样,尺寸公差在订货方未规定的场合,根据JIS B 0403 灰铸铁件的公差等级。
6外观
铸铁件的外观不能有有害的缺陷和孔类缺陷。
7制造方法
铸铁件的制造方法如下:
7.1 铸铁件使用冲天炉、电炉或其它适当的熔炉熔炼,铸造。
7.2 铸铁件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进行消除应力的退火或其它的热处理。
8 试验
8.1 试验场所 试验场所原则上在该铸铁件制造厂。
8.2 批次的构成 批次的构成如下:
⑴ 从同一个浇包中浇注的2000kg以下的产品作为一批。
⑵ 产品超过2000kg的时候,一个产品作为一批。
⑶ 同一熔炼炉,采用同一配方连续生产的场合,最多每2小时出铁量作为一批。
⑷ 从2个以上的熔炼炉的熔液集中在一个浇包的时候,作为一批。
⑸ 不依据第⑴条,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集中数批作为一组,取其中一批作为该组的代表。但是,这种情况下,应采用激冷试验、化学分析、热分析或其它的方法,确定是同一
种类的熔液。
8.3 试块
8.3.1 单铸试块 单铸试块原则上用与铸铁件同种砂型,与每批铸铁件在同一条件下铸造。除预备外,试块数为1个。在铸铁件热处理的场合,试块亦应用同样的方法热处理。试块型的开箱温度应低于500℃。试块的形状、尺寸及允许误差见图1。
8.3.2 附铸试块 附铸试块是铸件的壁厚在20mm以上,以及重量在200kg以上的场合,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而采用。
另外,试块的种类有图2两种,种类的选择以及在铸件上的位置,应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但是,铸铁件热处理的场合,试块须在热处理结束之后,才能从铸件上切下。
图1 单铸试块的形状及尺寸 图2 附铸试块的形状及尺寸
8.3.3 实体强度用试块 实体强度用试块的形状和采取部位应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
8.4 分析试验
8.4.1 分析试样 分析试样原则上每批从浇包中采取一个。
但是,含碳量分析试样应从白口铁试料上采取。
另外,根据订货方的要求,从产品上取样的时候应根据交货双方的协议。
8.4.2 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原则上根据下面的标准中任何一种。
JIS G 1211、JIS G 1212、JIS G 1213、JIS G 1214、JIS G 1215、JIS G 1253、JIS G 1256、JIS G 1257
8.5 机械性能试验
8.5.1 试样 试样如下:
⑴ 拉伸试样采用JIS Z 2201的8号试样,其数量除预备外,为一个。
⑵ 硬度试样在拉伸试样上切取。
8.5.2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如下:
⑴ 拉伸试验方法根据JIS Z 2241。
⑵ 硬度试验方法根据JIS Z 2243。
9 重复试验 重复试验如下:
9.1 试样存在缺陷或铸孔缺陷,从而影响试验的结果时,其试验无效。可以用预备试块再进行试验。
9.2 除第⑴条原因外,机械试验的结果的一部分不符合规定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可以用预备试块再进行试验。其试块的数量应为9.5.1的2倍。
还有,重复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第5章的规定。
10 检查 铸铁件的检查如下:
10.1 机械性能必须符合第5章的规定。
10.2 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及质量必须符合第6章的规定。
10.3 外观必须符合第7章的规定。b1
10.4 铸铁件在检查前,不应进行妨碍检查的涂装等。
10.5 订货方可以指定进行破坏性检查和其它特殊检查。这时的检查方法以及是否合格的判定标准,交货双方事先应协定。
10.6 化学成分在特别必要的时候,必须符合第4章的规定。
11 表示
马拉拉联合国演讲产品或每批用下面的事项表示。但是,其中一部分在订货方认可的时候,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