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廉政建设_多管齐下的制约机制

质点运动学第10卷第8期2011年8月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Guangzhou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
Vol.10No.8Aug.2011
收稿日期:2011-08-12
作者简介:马国泉,美国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政治学教授,行政领导研究中心主任,从事行政伦理、组织行为等研究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檪殏
主持人语:进入新世纪以来,一方面,面对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
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立足国情的“务实”特征越来
越鲜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迅速融入“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如何应对复杂的国际和国内环境
对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挑战,抓住发展机遇,对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国际眼光”和“比较视
野”的要求也越来越凸显。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实
践切实做到“清醒”和“坚定”的同时,对一切可资利用和借鉴的人类文明成果“兼容并蓄”和“批判扬弃”,于我们能否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的突破性进展,至关重要。
———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
卢汉桥研究员
美国的廉政建设:多管齐下的制约机制
马国泉
(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行政领导研究中心,美国
洛杉矶90032)
要:立国二百多年以来,美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内外结合的制约监督政府权力的机制。
在国家机器内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的除了政府问责局以外,还有联邦检察长、特别检察官、督察长以及巡视官等。此外,美国社会的一些体也从官僚体系的外部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这些体中较为突出的主要是新闻界和非营利组织。美国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有多管齐下、制度化和制约机构相对独立等三大特点。
关键词:美国;廉政建设;官员监督;制约机制中图分类号:D 5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 (2011)08-0005-092010年年初,《洛杉矶时报》在地方新闻版刊登了一条不十分显眼的消息,称洛杉矶郡行政部门的二把手Sharon Harper 通过非正常的手续把她的爱婿安插到郡政府,帮他占了肥缺,且还大笔一挥,将其月薪上提近1000美元。这桩在内部审计中发现
的人事安排经媒体曝光不久,
这位高官即被降职调离,年薪从26万美元减至17.8万美元。然而,风波并未就此尘埃落定。据称郡政府主要领导人之一,主要严办此案的郡政委员会委员叶罗斯拉夫斯基(Zev Yaroslavsky ),迅即要求郡警察局选派便衣警卫贴身保护以防不测,因为这位前二把手的丈夫,原
郡警察局的副局长,
或许会伺机报复。之后,警方约谈了那位退休警官,究竟是为了跟进调查还是预先警告,双方都没有透露。只是此后不久,警方宣称事件不至升级恶化,随即撤销了此前采取的防范措施。[1]
政府官员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不轨行为屡见不鲜。上述案例,只是近案一宗而已。早在1887年,英国贵族艾克顿(Lord Acton )在一封信中就写
下了“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名言。其实,这句名言诞生之前,在1788年,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
就曾写道:“如果由天使来治理凡人的话,政府就无
需内在的或者外界的制约。在规划一个由凡人来管理凡人的政府时,老大难的问题在于:你必须首先
设法让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然后又强制政府去控制它自己。”[2]这位后来当选为美国第四任总统的一代伟人在构思北美新大陆的未来政治制度时就已经洞察先机,考虑如何才能有效地制约政府官员的行为。如何不断地完善对官员的制约,始终是各国政府面临的一项挑战。
一、多管齐下,内外结合:
在国家机器内对政府官员实施的监督
立国二百多年以来,美国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内外结合,制约监督政府权力的机制。在国家机器内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的主要有政府问责局、联邦检察长、特别检察官、督察长以及巡视官等。
(一)政府问责局(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政府问责局的前身为会计总局(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①是根据预算和会计法(the Budget and Accounting Act)于1921年成立的。该法规定,会计总局独立于联邦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并可以对政府花费进行调查。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会计总局的工作重心是检查政府的花费是否合法,是否正当。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该局工作转为以对政府开支进行全面审计为主。进入60年代末,该局进一步扩大了它的工作范围,开始进行政府项目的评估。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该局为更好地改进联邦政府的财务管理,开始
加强对政府运作的一些高风险区域的审查,对预算更加关注。如今,政府问责局身负监督政府的重任,进行着范围广泛的财务审计、表现审计、项目评估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问责局是为美国国会服务的一个非党派的独立机构,因其主要使命是检查联邦政府的工作表现和开支情况,故通常被称为国会的调查部门或国会的监督部门。政府问责局不但为国会收集有关行政部门工作的信息,使国会议员能及时掌握决策所需的最佳信息,还定期就政府项目是否达到预定目的,政府是否为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等问题做出答复。其最终目的就是要督促美国政府对美国人民负责。
政府问责局的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美国若干大城市也设有办公室。主持该局工作的是审计长(Comptroller General)。审计长的任期是15年,任期之长在美国政府中十分罕见,主要就是为了尽力保证领导的连贯性。该局的3300名工作人员几乎清一的都是专业员工。他们包括项目评估专家、会计专家、法律专家、经济学专家等,全是因经验丰富和技能精湛而受聘的。
政府问责局的具体任务包括:(1)对联邦政府如何花费美国纳税人的钱进行检查;(2)向国会和各行政部门,如环境保护署、国防部、人类和健康服务部等首长提供建议,使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对社区需要的反应更加迅速;(3)对联邦政府的项目进行评价,对政府开支进行审计,并发布法律的意见;(4)对有关政府的非法活动、不当活动的传闻进行调查;(5)向国会报告时,提出行动建议。
由于政府问责局实际上的检查对象是整个联邦政府,工作量非常巨大。所以,该局每年发布的各种报告达上千份,提供的证词也数以百计。该局的蓝皮报告不但满足了对政府各种运作的短期信息的急迫需要,还有助于国会更好地了解那些新出现的,可能会有深远影响的长期性的课题。正因为如此,政府问责局的工作导致国会采取了涉及各种问题的大量的立法行动,改进了政府的工作。
2008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了该校肯尼迪学院教授约翰·唐纳修(John D.Donahue)所著的《走样的政府工》(The Warping of Government Work)一书。通过对公有和私有领域的比较指出,美国政府部门与经济现实渐行渐远,部门员工的素质每况愈下。
政府工作人员水平不高,美国国会早有察觉。为此,应参议院要求,会计总局,即政府问责局的前身,着重针对两个问题进行调查:一是联邦政府是否有挪用公款,让下属用纳税人的钱在文凭工厂或未经认证的大学购买文凭;二是是否有位居要职的高官伪造学历,用文凭工厂或未经认证的学校弄来的证书装点门面,招摇撞骗。该局从2003年7月至2004年2月,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调查,5月,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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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该局于2004年改名为政府问责局,但英语简称(GAO)不变。
向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长达9页的报告,指出:(1)根据3所未经认证的学校提供的资料,这些学校的学生中共有463名联邦政府的员工;(2)根据被抽查的8个单位提供的资料,共有28名资深行政官的文凭是从文凭工厂或者未经认证的学校弄来的;(3)这28人中,有一位非但去未经认证的学校买来文凭,还以进修提升为由,向本单位报销了将近1800美元的学费;(4)由于本次调查并没有涵盖政府的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社会上文凭工厂和未经认证的学校数不胜数,也无法一一查问,而且查询的对象也不是有问必答,这只是冰山一角,实际状况必定有过之而无不及。[3]
对付调查能推则推,可拖则拖,始终是官僚应对反腐败百用不厌的一招。2006年3月,政府问责局就国际间非法走私核材料的问题向国会提交报告,批评联邦政府三大部门,即能源部、国防部以及国务院有失责之嫌。报告还点了国防部的名,指其对相关的建议置之不理,不予回应。[4]根据2010年6月的一篇题为“联邦部门阻扰国会调查”的报道,许多联邦政府部门,包括司法部、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等,一再奉行拒不合作的态度,对该局了解情况的要求不予理会,或拖延推卸,或抵赖拒绝,使防腐反贪的调查经常无从下手。[5]政府问责局号称“国会的鹰犬”,在与官僚体制的角力中,也时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联邦检察长(the United States Attorney)
联邦检察长是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长直接领导下,代表美国政府的主要起诉人。目前全美国共有93名联邦检察长。联邦检察长由总统在听取参议院的建议,经参议院认可后任命。除关岛和北马里亚纳岛这两个司法区由一位联邦检察长负责外,其他的联邦检察长每人主管一个司法区。每位联邦检察长也就是在该区代表美国政府的首席联邦执法官员。
联邦检察长有三项主要职责:就联邦政府提出的刑事案件提出起诉;在美国政府是当事人的民事案件中负责起诉或辩护;收取亏欠美国联邦政府的、通过行政途径无法收回的债务。
联邦检察长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采购方面均被授予完全的权力和控制,可以自行决定如何使用手中的资源,根据所在社区的需要和管辖区内问题的轻重缓急来开展工作。[6]
2008年4月,主管新泽西州的联邦检察长克里斯托佛·克里斯蒂(Christopher J.Christie)经过外查内调,把视为该州政坛大老,曾担任新泽西州第一大城市纽瓦可市议员16年,市长20年,之后又当选为该州参议院议员的夏普詹姆斯(Sharpe James)告上法庭。这位曾经在地方政界呼风唤雨的大人物无视法纪,公然将公家财物私相授受,把市府资产以46000美元的低价,半卖半送,售予他的。后者随后转手以约66万美元的高价抛出,赚取暴利。法官宣判罪名成立。克里斯蒂检察长向从全国各地前来采访的媒体指出,夏普·詹姆斯主宰市府政坛36年,我们今天终于给他上了一课:谁要败坏公职的荣誉,谁要背叛公众的信任,那么等待他们的必将是联邦监狱的铁窗。[7]同年7月,这位显赫一时
的政界要人被判入狱27个月,并10万美元。被克里斯蒂检察长拉下马的贪官污吏并不只是詹姆斯。在6年任期内,他带领他办公室属下的130多位律师,一共挖出了包括前州参议院议长在内的130条大大小小的“蛀虫”。
当然,敢于与大人物对着干的也不止是克里斯蒂检察长一人。如,2005年9月,纽约南区的联邦检察长也曾发出传票,指称美国国会多数党领袖比尔·傅利斯特(Bill Frist)因涉嫌股票内线交易而遭调查。[8]
(三)特别检察官(Special Prosecutor)
特别检察官的任命始于水门事件。当时国会对尼克松行政当局的信心已经丧失殆尽,强烈要求行政当局任命独立于白宫和司法部之外的特别检察官。水门案后,国会通过法律,将这个职位制度化。①国会认为,如果让行政当局去调查总统,他的亲密助手或者高级官员,利益冲突在所难免。所以,国会对症下药:让检察官放手调查,既不用承受行政部门的压力又不必惧怕行政部门的报复。根据该法,特别检察官后改称为独立检察官(Independent Counsel),设置于行政系统之外,不但独立于行政系统,也独立于立法和司法系统。一旦司法部长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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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马国泉:美国的廉政建设:多管齐下的制约机制
酷派8920①独立检察官法于1999年失效,随即由司法部的法规取代,原美国独立检察官办公室(United States Office of the Inde-pendent Counsel)改为美国司法部特别检察官办公室(U.S.Department of Justice 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
有关违法行为的足够的证据,部长必须要求任命一位独立检察官。接着,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指定三位法官任命一名律师担任独立检察官。受命以后,独立检察官就可以开展工作,对被怀疑有不法行为的官员进行调查。司法部长任命了独立检察官之后,如无充分理由,如腐败、行为不当、身体或精神伤害等,不得将其撤换。
自水门案以来,不少高官,如卡特总统的办公室主任佐丹(Hamilton Jordan)、里根总统的劳工部长多诺凡(Raymond Donovan)、克林顿总统的住房与城市开发部长西斯诺罗斯(Henry Cisneros)等等都曾因行为不轨而成为独立检察官的调查对象。克林顿总统本人也被独立检察官斯达(Ken Starr)查根问底,弄得焦头烂额,几乎痛失白宫宝座。在这些反腐战线上的一场场硬仗中,独立检察官们凭着手中几乎没有限制的预算,既不受时间的压力,调查又没有局限,确实是制约行政官员日趋膨胀的权力的一项利器。
也许,美国政治史上的第一位特别检察官,法学教授考克思(Archibald Cox),可称为最著名的特别检察官了。1973年他受命主持调查水门事件。因考克思要求,法官下令尼克松交出有关的录音带。尼克松提出一则折衷方案,试图蒙混过关,却被考克思断然拒绝。于是尼克松下令司法部长理查逊(El-liot Richardson)撤换考克思。部长不从,宁愿挂冠而去。代理司法部长腊寇肖思(William Ruck-elshaus)也因违抗总统指示而被摘了官帽。考克思随即被司法部排名在部长、副部长之后的第三号人物波克(Robert Bork)撤除职务。这就是美国政治史上臭名昭著的星期六深夜大屠杀。[9]然而,将权势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尼克松最终黯然下台,臭名远扬。而考克思刚直不阿,正气凌霄的操守则为后来者留下了一个值得敬佩的榜样。
2003年12月,由司法部任命为特别检察官,以主持调查中央情报局泄密案的芝加哥联邦检察长费兹杰拉尔德(Patrick Fitzgerald)就是一位后来的佼佼者。2003年7月,专栏作家诺伐克(Robert Novak)指名道姓说一位名叫普蕾姆(Valerie Plame)的女士明里是一位冠有博士头衔的外交官夫人,暗地是中央情报局的一员高级特工。为了表明此说并非无中生有,他还强调,这是从一位高级官员那里得来的可靠消息。这则消息犹如一颗重磅,立即在美国政坛引起轰动。美国前驻伊拉克大使,普蕾姆的丈夫威尔逊(Joseph Wilson)对这项透露更是愤慨万分。他立即指出,公开他太太的真实身份,实际上是为了对他进行打击报复,因为他“目无尊长”,戳了总统大人的痛处。白宫声称,伊拉克总统候赛因(Saddam Hussein)曾经试图在非洲购买铀。这是美国于2003年3月决定挥军东进,
直取巴格达,生擒侯赛因的重要依据之一。可是威尔逊“不识抬举”,与他的顶头上司大唱反调,在《纽约时报》上发表评论,指出这原是个弥天大谎。[10]白宫当局当然对此十分恼火。威尔逊的文章见报的8天以后,诺伐克就在一篇攻击威尔逊的专栏里把普蕾姆的真实身份和确切职业统统捅了出来。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故意泄露中情局特工身份属于重罪,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如有发现,中央情报局必须立即上报司法部进行调查。芝加哥联邦检察长费兹杰拉尔德于是受命负责这宗中央情报局泄密案,亦即“特工门”案。2005年10月28日,美国副总统钱尼(Dick Cheney)的办公室主任路易斯·利比(I.Lewis Libby Jr.)被控犯有一项妨碍司法罪、两项伪证罪及两项提供不实陈述罪等罪行。权重一时的利比是布什总统核心小圈子的要角。如果上述罪名成立,利比将面临最高30年的监禁并课以125万美元的。利比当天辞去钱尼办公室主任等职离开白宫。主持调查该案的特别检察官费兹杰拉尔德明确指出,利比是从中央情报局、国务院及副总统钱尼那里获知普雷姆的秘密身分,并泄露给媒体的。费兹杰拉尔德说:“中央情报局官员身份保密,关系重大,不仅是为了保护官员本人,而且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利比先生是第一位把此事告诉媒体的官员。美国公民向大陪审团作证,必须说实话。这个规定平等适用于所有公民,包括政府的高级官员。”2007年3月,法庭判处利比入狱两年半,缓刑两年,并25万美元。利比不服,提出上诉。但布什总统很快就行使总统特赦大权,宣布减除利比的监禁判决,免了他的牢狱之灾。然而,“特工门”并没有随之尘埃落定。数年后,对该案的兴趣又死灰复燃,为美国的权力制约又多添了一项脚注。本文将稍后再述。
(四)督察长(Inspector General)办公室
督察长办公室是在国家机器内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的又一部门。还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会众议院的政府活动委员会属下的一个小组委员会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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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狂诗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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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始研究是否需要设置独立的法定的督察长。1974年,该小组委员会发现,当时的联邦政府健康、教育和福利部未能有效地对欺诈舞弊和滥用权力的现象进行调查。两年后,该部设置检察长一职。经过多次听证,国会终于通过督察长法。
1978年10月12日,卡特总统签署了1978年督察长法(the Inspector General Act of1978),并立即根据该法,在12个联邦政府的部门里设立了独立的审计和调查办公室。该法授权所有的督察长作为联邦政府内部提倡节约、增进效率、注重效果的独立的代言人。今天,联邦政府在各部门已经设置了69个督察长办公室,以维护政府的廉洁,提高政府项目的效益,防止欺诈浪费和滥用权力。在这些督察长主导调查的基础上,每年都对数千名违法官员进行起诉,并挽回了几十亿美元的损失。
驻联邦政府内阁各部以及一些主要的部属机构的督察长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确认。这一类督察长
只能够由总统罢免。驻独立的政府部门、公司和某些联邦实体的督察长则由这些实体的负责人任命或解职。总统或者部门首长撤换督察长均必须通报国会两院。担任督察长的首要条件是个人诚信,以及在会计、审计、财务分析、管理分析、公共行政或调查方面具有专长。
督察长的主要使命包括:(1)进行独立而客观的审计、调查、视察和评估;(2)提倡节约,增进效率,注重效果;(3)防止欺诈浪费和滥用权力;(4)审阅未定的立法和规章;(5)为部门的负责人和国会提供完整的最新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政府部门的督察长拥有很强的独立性。虽然根据法律,督察长受部门的主管或副手领导,但是部门的主管或副手均不能阻碍或禁止督察长进行审计或调查。具体地说,这些督察长有权直接调阅该部门的记录和信息;随时会见部门主管;除去与国家安全和执法有关的个别例外,进行督察长认为必要的调查,公布督察长认为必要的报告;除去与国家安全和执法有关的个别例外,发出传票,索取部门以外的信息和文件;为作证主持宣誓;雇用和控制自己的员工以及合同资源。
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督察长提交的报告包括:(1)按照专业标准准备的审计报告、调查报告以及视察、评估报告;(2)每年两次呈送国会报告,向国会汇报该段时间内督察长办公室的工作;(3)对明目张胆的重大违规问题立即向部门主管发出的通报,部门主管必须将该份通报和自己的评语一起在7天内呈报国会;(4)就部门内部任何无理拒绝提供信息的情况发给部门主管的通报;(5)就任何违反联邦刑法的可疑情况呈送给司法部长的报告。
督察长的具体工作有如下5项:(1)就政府范围内一些有关信息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关键性的倡议提供分析和建议;(2)对一些问题进行独立的审核,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3)就未经证实的传言进行独立的调查;(4)在研究新的计划和政策时,提供技术咨询;(5)保持热线通讯,供针对政府官员欺诈浪费、滥用职权的匿名投诉所用。
督察长由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但是又和部门主管和国会保持双重而独立的汇报关系。对于督察长的不当行为,应向总统廉正和效率委员会(The President's Council on Integrity and Efficiency)属下的廉正委员会(the Integrity Committee)反映。
总统廉正和效率委员会主要是为了协调和提高政府为促进廉正和效率所作的努力,并防止在实施联邦政府的项目中可能出现的欺诈浪费和滥用职权。1992年又设立了廉正和效率执行委员会(the Executive Council on Integrity and Efficiency),主要是为了通过部门首长任命的督察长实现上述目的。白宫的管理预算局(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主管管理的副局长担任这两个委员会的主席。由于这两个委员会都是要人云集,对于督察长开展工作,赢得总统及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合作,都很有帮助。
2008年,国会通过“2008年督察长改革法”(the Inspector General Reform Act of2008),将原有的总统廉正和效率委员会、廉正和效率执行委员会合二为一,成立廉正和效率督察长委员会(Council of t
he Inspectors General on Integrity and Efficiency)(CIGIE),下设审计、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督察与评估、调查、廉正以及立法等7个小组委员会。此外,廉正和效率督察长委员会还通过设在联邦执法培训中心的督察长刑事调查员学院为全国各地的督察长提供短期的在职培训进修。
(五)巡视官(Ombudsmen)
巡视官源自瑞典。美国的第一批巡视官办公室设立于20世纪60年代。1977年,美国巡视官协会成立,以协助巡视官进一步改进工作,并推动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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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马国泉:美国的廉政建设:多管齐下的制约机制
国内和国际上设置更多的巡视官办公室。
设立巡视官办公室的主要目的是让公民有地方可以投诉。接获投诉以后,巡视官对投诉反映的情况进
行调查。也就是说,巡视官一般不会去主动发现问题、调查问题。巡视官制度有其可取之处。它可以起到维护公众利益、改善官民关系、促进行政改革、监督行政效率以及整顿社会秩序等作用。[11]例如,2010年6月末,派驻美国国土安全部属下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巡视官向国会参议员呈交了2010年年度报告。报告长达144页。针对该局办事拖拉、官僚作风严重、黑箱作业等很多为人诟病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如加强数位化建设、更新电脑系统、力争申请手续网络化、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利用网站部落格提高和民众的互动、方便民众留言、评议和回馈,等等。[12]
但是,巡视官制度也有不少缺点。它使得原已庞大臃肿的官僚体系更加人浮于事。特别是巡视官的权力有限:有权调查,无权起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也只是一纸空文,难以兑现。因为巡视官的建议在执掌行政实权的官员面前实在显得太软弱无力了。也正因为如此,调查往往流于形式,不够深入,所以一般民众对之反应平平,政治上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也许,这就是巡视官制度在美国至今仍不十分普及的主要原因。
二、多管齐下,内外结合:
在国家机器外对政府官员实施的监督
在国家机器之外,美国社会的一些体也对政府官员实施监督。这些体中较为突出的主要是新闻界和非营利组织。
(一)新闻界
新闻界可谓“无冕之王”。其影响力如此之大,应当归功于对民意的尊重。1964年,最高法院裁决:只有在一篇关于政府官员的报导是不真实的并出自“实际上的恶意”或“不顾一切的无视真相”时才可以被认为是诽谤。这意味着:要证明一份报刊故意登载了虚假的损害性的消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那些长袖善舞的政客们,要想打赢针对他们的所谓诽谤官司,也是难乎其难。[13]
正是这种对民意的尊重,使新闻界敢于面对高官寸步不让。20世纪70年代初爆发的水门事件期间,《华盛顿邮报》的两名记者不畏权势,终于把滥用权力的尼克松拉下白宫宝座,至今还传为美谈。2010年3月,新闻周刊(Newsweek)请属下记者撰文票选全美最腐败的7个州,然后在其网站上公布,附上简短评语,希望读者投票,畅所欲言。“荣登”榜上的7个州的政客官僚气得火冒三丈而无可奈何。
2010年7月15日,《洛杉矶时报》援用根据加州公共记录法(California Public Records Act)所取得的资料撰文揭露,位于洛杉矶郡的一个人口约4万,名为贝尔(Bell)的小城,尽管在全郡80多个城市中经济状况几乎垫底(该市的人均收入只及全美人均收入的一半),其市府首席行政官年薪竟高达78万多美元,比美国总统的年薪多出近一倍。其警察局长年薪45万多美元,比洛杉矶郡的警察局长的年薪多了一半。其市府副经理年薪37万多,也高于洛杉矶郡的首席行政官的年薪。[14]该文见报以后,
舆论大哗。怒不可竭的民众涌向市政厅,纷纷发言抗议,要求查看公共纪录,审计官员收入,罢免这些假公济私的贪官。还有人马上开设网站,把市政府拒绝在上公布的文件公诸于世。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数天内,上述三人被迫主动辞职。其他没有辞职的也不得不减薪。
曾出马竞选总统宝座的美国国会的老资格参议员,素来作风谨慎的的科瑞(John Kerry)也一样难逃新闻界的火眼金睛。2010年7月23日,波士顿一份报纸报道说,科瑞最近购置了一艘价值700万美元的豪华游艇,却将其停泊基地登记在有免税天堂美誉的罗德岛。此举让他省下在麻州注册必须交付的43万多美元的销售税,以及每年约7万美元的消费税。[15]见报数天以后,科瑞随即告知麻州的税收局,尽管游艇的停泊基地仍在罗德岛,他还是会按麻州的规定缴税,以示清白。新闻界对公众人物行为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
(二)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是美国社会上监督政府官员的又一股重要力量。根据一个专门收集非营利组织信息的非营利组织所做的统计,全美国在联邦国税局注册登记的形形的非营利组织有180万之多。[16]其中被列为以监督政府为己任的有110个。正是这些组织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把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只想个人得失,罔顾公共利益的不轨行为挖掘出来,公之于世。比较著名的如20世纪70年代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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