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做ISP、IDC业务所需要提供的资料:
徐州东方集团审批部门:通讯事务管理局
申请流程:可先在网上递交申请,再递交纸质资料,也可以直接将纸质资料递交给申请地点,但材料不退还 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地点: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9楼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高级规管事务经理
申请所需的资料:
1、提交公司注册证书与商业登记副本(在香港外注册的公司也能申请,但批准的可能性不大,在香港外注册的公司需提交:登记证明与商业登记副本)。 2、股权结构图详情,包括其控股公司或是相关公司的关系结构图,申请人需要提供文件,显示公司的股本,已发行股本与缴足款股本的情况,以及现时公司的股权结构或公司组织章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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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须呈交公司注册处文件的副本。
4、公司董事及主要人员的详情
5、申请人(相关公司)已获得的许可证牌照,若无,不需要提供。
6、申请人须提交拟议系统的详细资料,及说明申请人如何经营,维持和提供良好有效及持续的拟议服务,有关说明须包括: A、详细说明为经营拟议服务而装置的系统。以及该系统如何与其他固定对内//对外/流动电讯网络/服务互连。申请人须呈交系统配置或网络的详细图解,以说明建议的互连安排,这包括:将要互连的一方(例如传送者持牌人及服务营办商持牌人等)及用作互连的媒介(例如透过交换线路、透过本地/国际专用线路等)、传输规约/讯号和每线路的容量。
B、计划装置系统的地点
7、申请人须要详细说明所有拟议服务的操作方式、有关说明包括:
A、服务操作的详细资料,包括任何特别的操作资料(例如客户操作手册)
B、说明预算提供服务的日期。如分期推出拟议服务,请叙明实施时间表
8、申请人须要提供技术支援的详细说明,有关说明须包括:
和平县论坛 A、说明在香港的技术支援设施
B、说明负责技术支援设施日常操作和保养的技术人员
C、说明系统保养常规时间表/程序的详情
9、蛋白酶抑制剂申请人须有能力经营拟议服务达到通讯局满意的程度,这包括经营拟议服务所需的专门知识,申请人须提交有关申请人/公司股东及主要人员以往开设及经营拟议服务的经验的详情,这些服务现时的情况,以及申请人和其公司股东在香港或海外经营其他相关业务的经验。
备注:最好是在香港成立公司来申请,目前说是可以注册在香港以外的公司来申请,但审批的难度会加大。申请的业务属于第三类电讯业务,国际增值电讯网络服务,分成:国际增值电讯网络服务(包括互联网接达服务)、国际增值电讯网络服务(不含互联网接达服
你不可能在乎的声音务)(但需要注明服务的种类),目前电讯盈科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的牌照是:国际增值电讯网络服务(包括互联网接达服务)、国际增值电讯网络服务(不含互联网接达服务)(因特网数据中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