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3.14
【字 号】吕政办发〔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籼稻预设与生成>太原科技大学图书馆【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4日
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广西岑溪中学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是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处置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生力军。为推动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余弦定理说课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战略部署,以保护林草资源,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综合能力为目标,突出加强森林草原消防队伍正规化、标准化建设,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按需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重点建设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体系。坚持“以专为主、专结合”,着力提高专业队和半专业队的预防、处置、扑救能力。坚持“县县建队、队队达标、属地管理、分级指挥”,着力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征善战的专业化、正规化、半军事化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三、队伍类别职责和建设标准
  (一)队伍类别职责。
  1.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以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为主。有较为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有稳定的经费,常年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组织严密、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队伍在大风、高温、持续干旱等高火险天气,应进入临战状态,做好预警响应;一旦发生火灾,能根据火场地形地貌、森林植被、气象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扑火方案,安全实施扑救。
  2.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以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为主,预防为辅。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高火险期集中食宿,准军事化管理。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30分钟内完成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80%。队伍日常负责对林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缘地带、在建工程等人员活动较多的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监管,反馈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问题隐患整改工作。
  3.众森林草原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村)居民中的青壮年为主,配备一定数量的扑
火装备,经过森林草原防扑火业务知识培训,主要负责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中承担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二)建设标准。
李兆宗
  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要与当前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整合利用现有应急、林业、乡镇、武警、企业救援队伍资源,或利用保安公司、劳务公司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力量统筹考虑,做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
  1.县级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交城县、离石区、方山县、中阳县、兴县、文水县、汾阳市、交口县、岚县等9个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县应当各组建一支10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临县、柳林、石楼、孝义等4个县市应当各组建5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
  2.乡镇组建或引入社会力量共建半专业扑火队伍。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乡(镇)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应根据当地森林草原防火的实际需要,建立20人以上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并配备3-5名熟悉当地地形的向导。
  3.各县(市、区)至少确定三户重点企业(300人以上职工的规模企业)各建立一支30-50人的企业兼职半专业扑火队伍,在满足本行业企业应急救援的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装备,经过森林草原防扑火业务知识培训,作为森林草原扑火重要社会力量。
  4.各县(市、区)要将武警、民兵队伍作为森林草原消防半专业预备力量,切实保障和提升队伍扑火能力建设。
  5.各乡(镇)要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督促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巡护,对野外用火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6.积极推进众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作为森林草原防扑火的辅助力量。
  四、管理运行
  各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纳入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接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可作为机动作战力量,协助配合其它专业救援队伍实行联动作战。各类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要按照“有火打火、无火防火”的原则,严格落实“防范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巡查巡护、火源管控、隐患
排查、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科学扑火、值班备勤等工作。
  五、组建方式
  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可采用与国有林局联合建队、公益岗位聘用制、政府购买式服务等方式,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等动态管理,建立比较完善的扑火队员进出机制,保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可参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配备专业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成立专职火场指挥班子,每队相对固定火场指挥员3至5人,强化培训不断提升指挥能力;队伍日常管理要强化扑火技能训练、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政府为队员投入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所需项目在申报、审批、人员招聘等环节上予以应有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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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队伍   森林草原   消防   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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