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建设成熟度评价指标体系
说明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拟进行信息系统建设的企业,用量化指标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成熟度(即已具备条件)进行评价。在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始实施前进行这种评价,对买方和卖方都十分必要。评价的结果将预示项目建设成功的可能性和难易程度,以便双方作出决策。 本指标体系由两部分构成:
A类指标为必要条件,它评价项目成功的可能性。
B类指标为充分条件,它评价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
评定计算:
A类指标--各子项记分后乘以10,即为其得分。然后将各子项得分逐级平均最后得到总评分。 avas例如:A2=(A21+A22+A23+A24+A25+A26|+A27+A28)/8杨子烈
A=(A1+A2+A3+A4)/4 倘若该项目尚无新系统,A4不计入
此时 A=(A1+A2+A3)/3
B类指标--各子项记分后乘以其重要度因数(权重),即为其得分。然后将累计总得分除以可能的最高得分(各子项重要度因数总和328乘10),再乘100即为总评分。
新年献词事件例如:某企业B类各子项乘以其重要度因数(权重)后,所得总分为2166。襄阳东站无头女尸
此时B类指标分值=(2166/3280)*100=66分
评价方案:
前提:A类指标各子项等均不低于50分。
方案1--A、B两类指标总评分之和不低于100分,则项目具有可行性。
方案2--A类指标总评分不低于60分,同时B类指标总评分不低于40分,则项目具有可行性。
倘若A类各子项虽然均不低于50分,但A类指标总评分仍低于60分,说明项目属于可行与不可行的临界状
态,要设法改善A类子项得分值使项目成立,若不能改善,则该项目不可行。
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成熟度评价指标
第四维空间10
70 90 80 80 100
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成熟度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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