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纠风办河南省审计厅

豫财农[201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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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横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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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纪委《省直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豫纪发[2010]4号)有关部署,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河南省审计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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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地域分布
我的兵之初河南省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增加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创新专项资金监管机制,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影响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和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省直机关贯彻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豫纪发[2010]4号)精神,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农[2010]176)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以下
简称专项清查工作)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以维护广大人民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
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此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安排和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扶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商务、畜牧、农机、移民办等部门和单位。
(二)内容。
1.清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农村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
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特大防汛资金、特大抗旱资金、林业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重大动物免疫疫苗经费、农业救灾资金、农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化发展资金等。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六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
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人民银
行郑州中心支行、审计厅、林业厅、扶贫办、商务厅、畜牧局、农机局、移民办等部门参加,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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