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变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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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变更工程
建设地点:安徽省太和县肖口有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建设单位: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建设项目概况:
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项目,2006年经太和县计委审批(文号:计综[2006]65号)立项建设,2008年3月25日通过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竣工验收。2011年5月5日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察函【2011】445号“关于对太和县涉铅企业环境问题的监察意见”的要求停产整改,在现有产能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及合金铅规模不变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及国家环保管理部门对于再生铅行业
的要求,在原厂区实施布局调整、技术改造升级及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熔炼炉工艺废气治理措施
笼天地于形内 挫万物于笔端
湖南假烟团伙被端熔炼炉采取微负压操作,工艺烟气经水冷砖烟道冷却降温后,经组合式人字烟道除尘降温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一步除尘,除尘效率>99%,布袋除尘器出口烟气经离心通风机送至碱液吸收塔,利用氢氧化钠作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SO2,同时进一步除尘,尾气汇总后经1座新建50m高烟囱排放,排放尾气含尘小于30mg/Nm3,含铅浓度小于1.0mg/Nm3,SO2浓度小于200mg/Nm3。排出的废水经过沉淀、封闭循环使用。经过上述治理措施废气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要求。
2、熔炼车间环境集烟
熔炼炉加料口、放渣口、放铅口等部位大部分时间是封闭状态,炉内负压操作,但在加料、放渣、放铅时会有烟气无组织排放,在加料口、放渣口、放铅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由设置在主厂房附近的布袋除尘器除尘达标后经20m排气筒排空,有效的减少了无组织排放。
3、精炼/合金炉工艺废气
精炼锅变更后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尾气通过分别通过精炼车间东、西两侧20m排气筒排空。
精炼锅采取密闭操作,上部设吸风罩,吸收粗铅精炼过程中的微量蒸发铅,收集的烟气经KE型铅烟净化装置净化。结合厂房的配置情况,设置东西两套(东侧净化器收集8台精炼锅通风烟气、西侧净化器收集8+1台精炼锅通风烟气)KE型铅烟尘净化器进行净化,净化后尾气通过风别通过20m钢排气筒排空。尾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其中铅烟尘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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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房密闭负压系统
①废废蓄电池仓库及拆解车间、硫酸钠生产车间密闭负压系统
薛晓棠废铅酸蓄电池仓库、拆解车间及硫酸钠生产车间连为一体,采取密闭负压操作,通过强制通风除尘系统除尘后,尾气经15m排气筒排空。
②熔炼车间密闭负压系统
熔炼车间采取密闭负压操作,厂房内每隔6m设置一组通风排气口,设置强
制通风除尘系统除尘后,尾气与熔炼车间环境集烟汇合后经20m排气筒排空,排气筒内径φ1800mm。
③精炼车间、铅泥及铅渣仓库密闭负压系统
精炼车间、铅泥及铅渣库采取密闭负压操作,厂房内每隔6m设置一组通风排气口,两个车间共用一套密闭负压通风系统,配套布袋除尘器,尾气除尘后经15m排气筒排空,排气筒内径φ1500mm。
④危险固体废物库密闭负压系统。
危险固体废物仓库采取密闭负压操作,配套布袋除尘器,尾气除尘后经15m 排气筒排空,排气筒内径φ600mm。
aex公共广播通过采取以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废气排放源全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陈潇的剩余人生店本工程认真贯彻“清污分流”、“分质利用”原则,最大限度利用水资源。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倒流沟,排放量为6.3m3/d。
生产系统废水零排放。拆解车间分选水反复循环使用,一般pH控制在7左右,以防止设备腐蚀,当循环到一定程度时,即硫酸钠富集到一定程度后,送脱硫系统进行脱硫处理;碱液喷淋系统排放废水,送副产品硫酸钠制备工序回收;拆解系统收集的废酸采用石灰乳中和法处理,经固液分离,固态石膏为固体废物,滤液返回拆解工序作为生产补充水,不外排;场地冲洗水汇总收集后,经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拆解工序;职工集中洗浴排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经中和、絮凝、沉淀、澄清处理后作为分选系统的补充水回用,不对外环境排放。
考虑厂址所在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按照污染分区管理和控制原则,确定全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并分别设计地面防渗层结构。,
三、噪声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项目所在地位于工业集中区内,设备均置于室内,并在车间外建设绿化带隔离。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
的设备、生产厂房全密闭,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小震动,并设吸收板或隔音板以减少噪音等一系列的隔声减震、消声吸声等措施,使厂界
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的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废塑料、含铅废渣及污泥等。项目产生的废塑料仅用于做蓄电池外壳再造;废水处理污泥、废劳保用品送熔炼炉掺烧;含铅废渣(危险废物)委托安徽省陶庄湖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酸中和硫酸钙生产后需经检测,如为一般固废可外售生产石膏综合利用,如为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市吴山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处理处置后,外排量为零。
五、环境拆迁及移民安置
本项目厂界1公里环境防护距离内涉及的拆迁安置内容为:新王行政村大尹寨自然村的368户1268人,陈庙行政村王窑自然村21户75人,总计楼房146栋、平房368间、砖瓦房978间。肖口镇政府前期投入了大批资金,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拆迁安置房的建设,镇政府及园区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长江公司1000
米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实施方案》,根据方案,2014年底将完成全部拆迁安置工作。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将肖口镇拆迁安置工作完成作为本项目申请验收的前置条件,
进一步督促园区落实相关拆迁安置工作。
相关部门意见:阜阳市环境环保局环污控函【2014】346号“关于转报《太和县长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再生精铅冶炼变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肖口镇人民政府文件肖政【2014】15号“关于申请批准《长江公司1000米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搬迁实施方案》的报告”;太和县人民政府太政函【2014】37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监督肖口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落实长江公司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的拆迁承诺》的报告”;太和县国土资源局肖口分局出具的用地符合肖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31: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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