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问题由来<2>多媒体会议
网络实名制现状<3>
网络实名制利与弊<4>
郑盈盈
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4>
网络实名制的两面性<5>
言论自由与文明进步<8>
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社会建设<8>
网络言论自由与和谐社会建设<8>
参考文献<9>
唐园结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问题的由来
网络实名制是指将网络用户的身份与其个人的真实身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一种制度。网络实名制源自网络欺诈和侵权问题泛滥的现状。网络一方面给人们提供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和释放自己内心的空间,同时又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违法犯罪的便利。实行网络实名制是监管的需要,但因涉及到言论自由和隐私保护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中国网络实名制问题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言辞激烈的争论,但是随后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2004年,教育部在“1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校园网BBS是信息交流的平台,要严格实行用户实名注册制度”,清华大学水木清华、北大未名、南大小百合、复旦日月光华等高校BBS随后都开始实施实名制。
    2005年3月20日,信息产业部开始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非经营性网站实行实名制登记;2005年7月12日,信息产业部和文化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其第十二点中明确规定:“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录,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录进入”。此后,“网络实名制”的大讨论又在通信领域内展开。
    2005年7月,深圳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腾讯公司随后立即表示,将对所有QQ的创建者及管理员实施实名制登记。此后,天津、上海等地在网吧推行身份验证制度。
    2005年1月,席卷韩国网络的有关韩国演艺明星隐私的“X档案”帖子在韩国引发了空前的关于“网络公开性与个人隐私保护”的社会大讨论;同年6月,“狗屎女”遭网友“”而患上精神疾病的事件让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网络暴力”的危害性。
    2007年初,不堪忍受网络恶毒言论的韩国当红女歌手Unee在家中自杀;2008年10月2日,被“”网络谣言困扰的韩国影星崔真实在留下“人言可畏”的话后自杀身亡。这一系列悲剧事件,让韩国民众对个人是否应为网络留言负责的反思逐渐增多,整个社会舆论也开始凝聚对网络实名制的共识。韩国某网络在此期间对“实名制”进行的在线舆论调查显示,79%的受访者表示赞成,表示反对的只有20%,赞成的理由基本都是,这将有效地减少网络辱骂和诽谤,遏制“网络暴力”事件。
  2007,韩国七月起实行网络实名制 要求以真实姓名发帖。
    2008年,“两会”召开 ,网络实名制立法再度引起关注 。
2009年,有网站开始执行IA绝对实名机制,除了要求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之外——还要求手机、电话、地址等真实信息,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网络实名制现状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该资料将是判断邮箱服务归属的标准。9月26日中国共产党团中央所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成立了游戏专业委员会,并决定在今后一年里,建立中国青少年全国游戏玩家俱乐部,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5月18日,实行全站实名制的网站出现
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无论是企、事业单位网站,或是个人网站,都必须在备案时提供有效证件号码。通信管理局将对截至6月30日24时仍未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的网站实施暂时关闭,通知相关接入服务提供者暂时停止其接入服务。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敦请被暂时关闭的网站务必在7月10日24时前补办备案手续,否则将被关闭。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网实施实名制,并成为中国教育部对中国高校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至20硕士学位
05年3月,以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仅限实名制校内交流平台的转变。
2005年7月20日,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对腾讯开展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进行整理,对QQ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而此时正好媒体报道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情况,因而腾讯的这一举措被广泛看作是“中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序幕”。
2005年7月22日,新华网称从7月22日起至9月底,中国深圳警方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其中,警方将对BBS、BBS的版主进行实名登记,并校验身份证号码。8月5日中国文化部、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稿称为防止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中的杀怪练级,要求“PK类练级游戏(依靠PK来提高级别)应当通过身份证登陆,实行实名游戏制度,拒绝未成年人登陆进入”。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对
声音。2007年3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消息称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被媒体认为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国已经有博客服务商推出全站实行实名制注册的博客网站。
2007年5月28日,有网站已实行实名制三周年。
2008年1月,网络实名制立法进程启动。
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09年1月,小镇网开始执行IA实名机制标准;IA实名机制标准是一种绝对实名机制,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浙江省消防条例网络实名制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
一是要看网民的个人素质。 网民的个人素质并不完全是看个人的学历层次高低,而取决于
网民的公共精神。网络本身也属于一个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的语境下,哈贝马斯就认为,这种产生于新兴资产阶级与市民社会的公共域,构成了公共精神发育的场地。而这种精神是关注正义,关注公平的,而不仅仅是个人私利的诉求。我国的公民社会发育滞后,市民精神与意识都处于初级阶段,网民的整体公共精神偏低。这就要求适当的引导,当然不是绝对控制。
二是要看法制的完善程度。 法制国家能够通过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就能心甘情愿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前一段时间灵宝市公安局对网络发帖者的跨省追捕给中国的法学界提出了新的课题,中国的法律在网络治理问题上是否应该分清真实信息与虚假信息的区别?是否应该区分公共权力与个人隐私权利的区别?尤其对于公众人物,哪些是应该公开的,哪些是绝对的个人隐私?从上一案例能够看出,我国法律在这方面仍然是乏力的。社会对公共领域的监督应该有不同的途径,在今天民主监督仍然处于探索阶段的我国,网络对掌握公权的贪腐分子的监督恰恰可以成为其它监督的有益补充。任何个人隐私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准则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他人都有权进行揭露和干涉。而鉴于公众害怕打击报复这一点来看,没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可能会把这一途径堵死。
混乱的网络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这是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法律保障必然会对侵犯隐私者进行惩处,而不是通过事前的封堵,倒洗澡水把小孩也倒掉。虽然在现阶段实施网络实名制看起来降低了处理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与侵害隐私主体的成本,但是,从长远来看,因为封堵了公民的网络发言权而造成的社会成本则会加大。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网络实名制要推行,但是不是现阶段。实行网络实名制将产生一系列和现有社会身份确认的制度、管理组织结构和基础设施有关的问题,应在规范制度、法律、监督体系建立完善后才能推行,没有外围的社会与制度保障,网络实名制将无法有效保障公民在网络社会的各种权利,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是要分析客观条件和经济的可行性。韩国的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是相对比较成功的,遇到的阻力比较小,多数网民能接受并且支持。作为一个土地和人口数量相对比较小的国家而言,在韩国推广和实行网络实名制相对比较容易实现。但是中国的客观条件不同,中国网民众多,在认证和管理上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和困难,而且成本非常高。另外中国互联网普及的程度还比较低,网络经济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
四是要研究技术的可行性。韩国采用实名制主要是为了监管网民在BBS上的言论,言论自
由是有界限的,对其进行合理的规范也是不可缺少的。但通过所有BBS都实名注册、实名发言是否就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网络时代这种一刀切的理想主义模式很难行得通,因为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和跨地域性。即使要求在国内所有的BBS站点都加装了身份认证系统,但又该如何约束网民在国外BBS站点上的言论。
五是要考虑网民对网络实名制的认可与接受程度。一般而言,注册和使用实名会使网民丧失言论和行为的自由,会遭到网民的反对和抵制。但在某些特殊的领域网民还是支持实行实名制的。比如电子交易领域,卖方实行实名制更有利于信用的确立和交易的进行,也便于在出现纠纷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网络实名制的两面性
湖南同志
赞成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推行网络实名制其实对于规范互联网世界,防止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非常必要,我们认为越早、越快、越广泛的实行越有利,理由如下:
  第一、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
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匿名”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由于“匿名”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重要工作邮件。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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